延政办发〔2018〕8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分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准,现予印发。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分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的通知》(延市编发〔2015〕5号),设立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分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局),副县级建制,实行市财政局和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双重管理,以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管理为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及财税政策,拟订和执行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及改革方案。
(二)协调国税、地税部门征收管理开发区各项税收及相关社会保险费、基金和非税收入。
(三)建立收支预算体系,全面反映开发区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负责编制开发区财政年度预算草案,报请市财政局汇总批复后组织实施;负责向市财政局报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决算情况。
(四)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定开发区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债务风险,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
(五)组织拟订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等,负责审核批复各单位年度预决算,承担财政收支管理工作。
(六)组织制定市级国库开发区财政支库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开发区财政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开发区经济发展项目支出及中、省、市专项资金的财政拨款。
(八)负责开发区财税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培训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分析研究和反映财政支出效益,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九)负责开发区财政事项的行政复议工作。
(十)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国库直接支付和会计管理等工作。
(十一)承办市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国税局、地税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分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局)内设4个科。
(一)综合科
负责单位日常政务工作;承担单位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安全、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决定事项督办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后勤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发区财税政策的课题调研,参与开发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的调研和方案拟定,负责市人大、政协涉及开发区财税事项建议、提案的办理。
(二)预算科
研究拟定开发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协调国税、地税部门征收与管理开发区各项税收及相关社会保险费、基金,负责开发区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编制开发区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办理财政收入指导性计划分配、预算调整、财政结算事项;负责向市财政局报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决算情况;承担开发区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制定开发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统筹管理,防控财政风险;组织拟订开发区各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支出政策;组织拟定市级国库开发区财政支库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开发区财政支库业务;组织实施账户管理、总预算会计、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对外提供财政收支数据。
(三)支出管理科
承担开发区各单位行政运行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开发区经济发展项目支出及中、省、市专项资金的财政拨款,审核批复开发区各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库、财政投资专家库建设;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会计管理等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开发区金融业发展的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开发区政策性金融业务;参与拟定开发区产业发展、基本建设投资等有关政策;承担开发区管委会投资项目的财政管理职责。
(四)监督绩效科
拟定开发区财政监督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开发区各单位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支出效率和效益进行评价;承担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开发区财政法制建设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人员编制
延安市财政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分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税局)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4名,副科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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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