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6〕104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6〕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好《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分工意见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延政发〔2016〕9号,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科学绘就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也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现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分工原则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合理确定责任分工。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区政府。同时,32个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要抓好各专项规划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突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一般性项目原则上不作分工。《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必须确保完成。
二、主要目标分工安排
(一)约束性指标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必须确保完成。
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4以内。(市物价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后面不再列出,下同)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市人社局牵头)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9%。(市人社局牵头)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市教育局牵头)
耕地保有量保持在528万亩以上。(市国土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达到50%。(市林业局牵头)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9.5立方米/万元以内。(市水务局牵头)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五年降低16%。(市发改委牵头)
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率完成省考任务。(市环保局牵头)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0天。(市环保局牵头)
2.约束性指标的县区分解
10项约束性指标,由牵头部门提出分解到各县区的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后下发,各县区要确保完成。
分解指标时,要统筹考虑各县区在发展阶段、环境容量、实现目标潜力等方面的差异,有区别设定考核评价的目标值,使考核评价结果合理反映各县区客观实际和努力程度。
3.建立完善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合理设置指标项目,完善分值权重,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问责。(市考核办负责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预期性指标
生产总值达到1800亿元,年均增长7%左右。(市发改委牵头)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7%。(市工信委牵头)
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40亿元,年均增长7%。(市财政局牵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2万亿元,年均增长15%。(市发改委牵头)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88亿元,年均增长10%。(市商务局牵头)
进出口总额达到2亿美元。(市商务局牵头)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市科技局牵头)
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市科技局牵头)
非油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0%。(市工信委牵头)
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达到35%。(市中小企业局牵头)
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9%。(市发改委牵头)
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20%。(市文广局牵头)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市发改委牵头)
信息化指数达到78%。(市工信委牵头)
旅游综合收入达到387亿元,年均增长15%。(市旅游局牵头)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市公安局牵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市发改委牵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市农业局牵头)
每千人拥有病床数达到6.17张。(市卫计局牵头)
社会安全指数达到100%。(市综治办牵头)
三、重大任务和工程
1.加快高端化步伐,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强化一站式协调服务和环境保障,推进绿色开采、综合利用。加强石油资源勘探,新增产能建设和旧井挖潜并行,支持长庆油田、延长集团实施科技兴油战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和新技术应用力度,采取精准注水、体积压裂和水平井等核心技术,实现全市境内原油稳产增效。(市工信委牵头)
加强重点矿区煤炭资源勘查,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田整装开发,启动子长高台、宜南矿区建设,力促车村一号煤矿、子长安定煤矿、羊马河煤矿、中庄煤矿、石家湾煤矿、涧峪岔煤矿、杨家山煤矿等一批百万吨级煤矿达产达效,全市煤炭产量达到8000万吨。(市煤炭局牵头)
推进宝塔、黄陵、子长、富县煤电基地建设,加快实施一批坑口火电、低热值资源利用发电、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华能延安电厂一期、大唐延安电厂,推进黄陵白石2×66+2×100万千瓦电厂和店头南川2×100万千瓦电厂、子长2×35万千瓦低热值发电和4×100万千瓦电厂、青化砭产业园区4×100万千瓦发电厂、延长石油富县4×100万千瓦电厂等项目建设,打造1500万千瓦火电基地。(市发改委牵头)
把天然气作为能源工业重要增长点,加大勘探开发强度,扩大天然气产能,大力支持延长集团、中石油长庆公司和煤层气公司、中石化扩大天然气生产,加大煤层气开发,推进“以气补油”,天然气产量达到100亿立方米以上。(市工信委牵头)
重点建设延炼千万吨炼化一体化升级改造、永炼千万吨煤油气综合利用、延安煤油气资源综合利用、延长油田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化工焦制甲醇联产LNG、2000万吨煤炭清洁综合分质利用、500万吨煤炭高温干馏气化综合循环利用、中原绿能高科集团液化甲烷、煤基多联产、100万吨PAT、煤炭气化一体化、高温煤焦油加工等项目,推进航油、乙烯、丙烯、乙二醇、聚脂、SBS、尼龙6树脂等能化、精细化工产品生产,打造高端能化产业链。培育形成五百亿级能化产业集群。(市工信委牵头)
重点建设中国节能环保集团高级复合陶瓷材料、隆基硅切片、年产500MW太阳能多晶铸锭与加工应用、盈德气体集团天然气制氢、香港信义集团60万吨特种玻璃、陕西建工集团新型材料工业园等项目,力促 MMC新型复合陶瓷材料、多晶硅、天然气制氢、天然气发电、新型建材等生产实现大的突破。(市工信委牵头)
加快推进吴起、黄龙风光互补,宝塔区、延川、安塞、富县、甘泉等农光互补示范园区和光伏扶贫示范项目建设,建成50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电子元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能新科油气涡轮轻型压裂车装备制造、延安大数据产业基地等项目,形成新能源、装备制造、大数据三大百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市工信委、发改委牵头)
支持卷烟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改造,增加高端产品比例,做大做强卷烟品牌,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大箱。(市工信委牵头)
2.做精做优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
大力实施苹果南提北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工程,推广矮砧栽培技术,推行苹果标准化生产,巩固提升南部塬区苹果生产,推进北部山地苹果基地建设,苹果种植面积达到400万亩,产量达到400万吨。(市果业局牵头)
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发展以谷子为重点的优质小杂粮,发挥杂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推进有机小杂粮“健康产业”发展。(市农业局牵头)
推广丰产栽培和高接换头、换优技术,大力发展红枣、核桃、花椒等干果产业。实行日光温室、大棚、露地三菜并举,突出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蔬菜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市农业局牵头)
以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舍饲养殖与果畜结合、发展循环农业为主攻方向,做强畜牧产业。(市畜牧局牵头)
推进苹果、红枣、核桃、薯类、杂豆、杏仁、蚕桑、羊子、禽蛋等特色农畜产品加工转化,重点建设北部畜产品加工基地、薯类加工基地、豆类加工基地和南部果品加工基地、精制粮油加工基地,形成8个总产值百亿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集群。国家级龙头企业达到10个,省级龙头企业达到40个,市级龙头企业达到140个,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60个,实现每个特色产业都有2-3个骨干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200个,入社农户达到60%。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发展家庭农场2200个。(市农业局、畜牧局牵头)
打响叫亮“洛川苹果”、“南泥湾蔬菜”、“延安小米”、“延安地椒羊肉”、“黄龙核桃”、“延川红枣”、“子长洋芋”、“延长红薯”、“甘泉豆腐干”等区域性公共品牌,创建农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15个以上,打造全国区域公共品牌百强品牌5个以上。(市农业局牵头)
建成中国供销延安市农产品物流园、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等一批农产品物流园和大中城市直销窗口,推进西果东送南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田头市场+电商服务+消费终端配送等销售模式,持续推进特色农产品大礼包线上销售,实现产销快捷对接。(市农业局牵头)
健全农业技术服务、动植物病害防疫防治、农业防灾减灾、农产品流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溯和农业信息服务六大体系,推动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结合,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协调发展,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市农业局牵头)
3.文化旅游引领,发展现代服务业
完成以宝塔山、枣园、杨家岭、王家坪、纪念馆、西北局等6景区为主体,以清凉山、凤凰山、桥沟鲁艺等3景区为辅助的延安革命纪念地国家5A级红色旅游景区的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南泥湾红色旅游景区建设。(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牵头)
建成六大文化产业园区、延安大剧院、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博物馆、延安博物馆、陕甘宁边区革命英烈纪念馆、国共合作纪念馆、中国革命艺术家博物院、中国石油博物馆、延安北京知青文化展览馆、文化旅游古镇等一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文广局牵头)
深入推进旅游供给侧改革,加大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供给,统筹吃(旅游餐饮)、住(宾馆住宿)、行(交通)、游(景观旅游)、购(旅游商品)、娱(娱乐休闲)六要素的改善,推进文化旅游与科技、金融、互联网等深度融合。(市旅游局牵头)
整合《延安颂》、《信天游》、《延安保育院》等文化演艺节目,创造拍摄影视动漫作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串联、协调发展。(市文广局牵头)
建设十六大物流园区(中心),形成多层次、开放式、社会化的区域性重要物流节点。实施大数据行动计划,培育发展大数据、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新型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建设经开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洛川国家苹果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70%以上,电商企业网上销售占销售总额的40%以上。(市发改委、商务局牵头)
(二)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区域性交通枢纽
建成包茂高速黄延第二通道,加快榆林至蓝田(延安段)、吴起至定边、吴起至陕甘界、清涧经子长至安塞、牛庄至姚店、延安经南泥湾至壶口等高速公路建设,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400公里。新建和改建沿黄公路、子长至靖边界、富县至陕甘界、黄陵至咸阳界等一批干线公路,新建和改造干线公路900公里、农村公路5000公里。(市交运局牵头)
加快建设蒙华铁路延安段、包西高速客运专线、延安至银川铁路连接线和黄陵经洛川、黄龙至华阴城际铁路,推进兰州经延安至太原、银川经延安至郑州、青岛经延安至兰州高速客运,汉中经志丹、吴起至银川西部南北大通道及能源化工园区配套专支线建设,谋划建设延安城市轨道环线。(市发改委牵头)
建成投用延安新机场,加密和增开航线航班,实现与全国主要省会城市通航。谋划建设黄陵、子长、宜川壶口、延川乾坤湾等通用机场。(市发改委牵头)
建成天然气管线1300公里,新增“一纵三横”天然气骨干管网和八条输气支线系统。对黄河径流我市的208公里航道进行整治,达到六级航道标准,黄河沿岸渡口达到16个。(市发改委、水务局牵头)
2.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
建成南沟门水库、黄河引水工程,新建王瑶水库加坝、楼坪中型水库等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小型水库,启动实施引洛济延永宁山及石门两处跨流域调水工程,推进龙安水库、古贤水库前期,全市供水能力达到5.6亿立方米。建设“海绵城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市水务局牵头)
3.建设大能力坚强电网
建成府谷-延安-武汉±800千伏特高压通道,开工建设延安(黄陵)-华中±800千伏特高压直流通道。增容扩建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陕北至关中750千伏“二通道”,开工建设“三通道”工程。新建延安东(延川、延长)、洛川等330千伏变电站和一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快延安城市A类供电区建设,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推进电网智能化,建立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企业智能化直供电交易平台。(市发改委牵头)
4.推进“信息延安”建设
打通信息“通道”,实现与北京光纤、西安国干网直连,加强农村信息化加速,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进社会信息化和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市工信委、网信办牵头)
移动4G基本覆盖城乡,三网融合初步完成,城市和农村接入宽带能力普遍达到50兆比特/秒和8兆比特/秒以上。全市交通枢纽、商业集中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基本覆盖。(市工信委、网信办牵头)
(三)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1.构建新型现代城镇体系
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逐渐弱化和分离老城的行政、交通、居住等功能,推进老城有机更新,保护再现延安历史风貌,传承红色记忆,延续历史文脉,彰显老城神圣化。(市城改办牵头)
推进新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拓展城市空间,提升服务功能,加快产城融合,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新区现代化。启动新区东区建设。(新区管委会牵头)
统筹布局市政设施和城市综合管廊,提升改造完善城市道路、管线入地、给排水设施,积极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城市增绿扩绿工程,提高垃圾、生活水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能力,增强综合保障功能。(市城管局牵头)
推进甘泉撤县设区,有序推进两县撤县设市,加强子长、黄陵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市规模扩张,疏解中心城区功能,辐射带动延安北部、南部城镇化发展。(市民政局、规划局牵头)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市房产办牵头)
科学规划县城建设产业集聚区、文化休闲区、居民住宅区。稳步推进35个重点镇建设,建成一批产业发展重镇、文化旅游名镇。(市住建局牵头)
实施社区化新农村建设工程,推进中心村整合,建设农民幸福家园。(市新农办牵头)
2.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市公安局牵头)
建立健全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市统计局牵头)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市财政局牵头)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使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市教育局牵头)
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新进城农民为重点,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落实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扩大农民工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理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衔接。(市人社局牵头)
拓宽农民工住房保障渠道,建立转移人口与建设用地挂钩机制,落实落户农民享有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市房产办牵头)
3.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推进城乡管理体制创新,促进城乡卫生计生、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一体化均衡发展,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市城乡统筹办牵头)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开展宜居示范村创建活动、“十个一”民风建设活动,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厕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环境美、风尚美、人文美、生活美”的幸福家园。(市新农办牵头)
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加快构建以农业大户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加农业收入,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市农业局牵头)
(四)续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1.坚持抓好生态建设
深入实施“陕北高原大绿化”工程,加快树种结构调整,开展林分改造,突出抓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千里绿色长廊、新一轮退耕还林、1000万亩长青生态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切实提高森林质量。建设黄河、桥山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总数达到10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市林业局牵头)
继续推进治沟造地、淤地坝建设等重点工程,治沟造地50万亩,新修和加固淤地坝1505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平方公里。(市国土局、水务局牵头)
2.推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全面落实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强化重点耗能企业监管,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推进气化延安建设,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00万吨标准煤。(市发改委牵头)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行中水回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9.5立方米。(市水务局牵头)
3.强化环境综合治理
继续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高耗能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抑制建筑扬尘,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稳步提升。(市环保局牵头)
加快实施延河、洛河、秀延河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延河综合治理,实施防洪保安、水土保持、水资源配置、水环境治理、水生态建设五大任务,把延河建成堤固、洪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老区人民幸福河。(市水务局牵头)
推进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抓好农业化肥、农作物秸秆、农膜残留、畜禽粪便等面源污染,建设一批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区。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推进山水林田路河道湿地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市新农办牵头)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业废水处理率不低于90%,城区、县城及重点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市城管局牵头)
市区优良空气天数不低于290天,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严把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绿色闸门”,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市环保局牵头)
4.创新生态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快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建立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市发改委牵头)
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用制度保证蓝天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市审计局牵头)
(五)加强社会建设,增进民生福祉
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按照“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举措明确”要求,以“两区一带”为重点,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落实差异化帮扶措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吹糠见米,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硬仗。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阶段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实施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推进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的解决。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领导机制、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精准扶贫动态管理机制、联动扶贫机制和强化工作督查考核机制五项机制,强化脱贫攻坚措施保障。2018年前,率先在全国革命老区中消除绝对贫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贫困人口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人口收入达到全国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70%以上。(市扶贫局牵头)
2.保障和改善民生
实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五年行动计划》,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万人,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全社会搭建平台、聚集资金,建立延安“众创空间”,支持各类园区建设一批创业示范基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人社局牵头)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10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工伤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生育保险覆盖率达7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0万人。(市人社局牵头)
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低保、优抚、救助等民生政策,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事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实现全国和全省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增强公益性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运行,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幼儿早教中心和儿童托管中心,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市民政局牵头)
推进公租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并轨,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构建以政府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十三五”末全市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228万平方米。(市房产办牵头)
3.繁荣发展社会事业
推动学前教育增量提质,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2所,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10所、市级一类幼儿园20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强化校际联盟,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扩建小学220所、初中50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颁标准,13个县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加快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创建省级示范高中5所,基本实现优质高中全覆盖。全面推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现“双高双普”目标。(市教育局牵头)
实施健康延安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监管体制、支撑保障六大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完成市医院改扩建、市中医院迁建、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新建市妇女儿童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及口腔医院,推进县区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规范医疗集团运行与管理,组建医疗联合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成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与就医诊疗互联,市域内各级医院间互通,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发展。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医疗卫生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全市省级卫生县城达到全覆盖、国家卫生县城达到80%,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达标。(市卫计局牵头)
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建设,新建一批综合体育场、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1.5平方米以上,竞技体育实力位居全省前列,人民体质不断增强。(市体育局牵头)
迁建延安广电中心,建成方志馆(地情馆)、科技馆二期等一批项目。丰富公共文化供给内容,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运用互联网、广电网、卫星网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加大文化和资源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充分挖掘黄帝陵、延安宝塔、黄河等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悉心感悟历史文化中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整理一批文化典籍,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推出一批文化普及读物,创作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守望历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建设陕北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提升文化软实力,率先在文化自信上有所作为。(市文广局牵头)
4.建设法治延安
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重要行政管理法规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农业和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市法制办牵头)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规,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市法制办牵头)
强化政府内部制约和监督,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加快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市审计局牵头)
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促进司法公正。加快政法系统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推动跨部门网上执法办案业务协同。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有效机制,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提高司法公信力。(市政法委牵头)
深入开展县区、乡(镇)和村(社区)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三官一律”进社区(农村)活动,推广富县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经验,推进法律服务便民化。(市政法委牵头)
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建立县、乡、村(社区)、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三调联动”机制,形成优势互补、联调联动的化解矛盾纠纷格局。(市政法委牵头)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市综治办牵头)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油气生产秩序和管线安全、环境污染、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安监局牵头)
加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等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核心应急能力和社会协同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相互协同的应急治理体制机制,提升风险预警、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保障公共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市应急办牵头)
5.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丰富精神世界,增强精神力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挖掘红色文化内涵,打造精神高地,让红色基因薪火相传,坚定文化自信。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把握新闻媒体传播特点,壮大网上主流舆论,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市文明办牵头)
(六)释放改革创新红利,塑造开放新格局
1.深化改革
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行政审批管理处牵头)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市工商局牵头)
全面推行并联审批、部门代办、限时办结制度,精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权限,率先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高效服务,优化环境,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行政审批管理处牵头)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市农业局牵头)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市域流转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加快宅基地制度改革,率先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逐步实现农民对宅基地的完整用益物权。(市国土局牵头)
建立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财政体制,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大力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全面实行部门事业费、专项经费项目化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费用征管,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积极协调中央企业在延安设立分支机构,实现税收属地化管理。理顺市县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优化市对县转移支付结构,建立县级基本财政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地方债务管理,防控财政风险。(市财政局牵头)
加强金融资源建设,争取设立金融机构总部。新引进5家金融机构来延设立分支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县区全覆盖,村镇银行达到6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达到80家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达到25家以上。多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鼓励引导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挂牌上市公司数量超过5家。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建立起专门针对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体系。切实提高运用保险手段防控风险的能力。(市金融办牵头)
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扩大财政资金以股权投资、投资基金等方式安排的比例,切实提高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行为。(市发改委牵头)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打破区域、所有制界限,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优化政府服务,放宽市场准入,拓宽发展领域,重商、亲商、富商、安商,积极推动民营企业提升层次、扩大规模、转型升级,形成一批“顶天立地”的民营企业集团和“铺天盖地”的中小微企业,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中、省国企与地方企业在石油、煤炭、天然气资源开发及管网建设等领域合作,进行资源、资本双向进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各类所有制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繁荣。(市国资委牵头)
2.创新驱动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动技术链、资金链、服务链融合发展,加强“互联网+能源”、“互联网+农业”、“互联网+旅游”、“互联网+商贸”、“互联网+物流、“互联网+金融”等重点工程建设,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产业,促进产业业态创新升级。(市科技局、工信委、农业局、旅游局、金融办、发改委、网信办按职能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核心技术,抓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抢占新常态下的制高点。加强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团队的协同联动,以企业、科研院校、高等院校、科技中介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基本架构,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协调互动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内外高校分支研发机构在延安落户。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延安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延安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创业城,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协调创新、开源创新以及众包、众扶、众筹、众创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市科技局牵头)
发挥人才在创新驱动中的引擎作用,坚持培养、引进、激励并举,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建立健全吸引、留住、用好人才机制,市外引进一批、本土培养一批、柔性集聚一批、载体吸附一批,释放人力资本潜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牵头)
3.扩大开放
强化与丝路沿线国家与地区能源领域交流合作,探索设立“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俱乐部”,积极创建与中亚地区能源战略信息交换平台。进一步加强丝路沿线各国改善能源安全,协调能源战略,促进能源生产、运输与消费之间的协作。(市招商局牵头)
创新跨国际性的区域旅游合作模式,共同打造“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品牌,实现旅游产业升级,构建距离长、辐射面广、形象突出、吸引力强的黄金旅游带。(市旅游局牵头)
强化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人文交流、对外投资、对外工程、对外服务方面的深入合作,扩大延安国际影响力。(市招商局牵头)
加强与呼包银榆经济区和关天经济区的区域协调互动,创新“飞地经济”制度,加强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协作、生态保护、信息资源等方面的共建共享,实现互利多赢,促进共同繁荣。(市招商局牵头)
积极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能源化工、农产品深加工、装备制造、绿色载能、新兴服务业等相关产业梯度转移,以产业园区为平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市招商局牵头)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要素,对外开放由经济领域转向经济、社会全方位对外开放。创新对外开放合作新机制,大力支持中省企业在延安的发展,深入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合作,推动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市招商局牵头)
加大国家级高等院校、医疗机构与延安高校、医院联合办学办医、培养人才、产学研协同合作,国家机关与老区县区互派挂职干部合作、金融机构合作服务等,不断拓展开放合作领域。(市教育局、卫计局、市委组织部、金融办按职能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加快推进延安口岸与各沿海、沿边口岸的通关协作机制,实现口岸通关便利化。(市口岸办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县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县区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搞好配合,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跟踪分析,加强年度评估。各部门、各县区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规划评估,各有关部门每年3月底前,要将上年度所负责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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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