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7〕1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7〕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加快优秀体育人才选拔和培养,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市政府决定举办延安市第六届运动会。现将《延安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第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延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延安市体育局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17年7月在延安举行。
三、参加单位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各行业、系统体协,中省驻延单位,驻延部队(含武警),各厂矿企业、大中专院校。
四、竞赛项目
县区组:田径、举重、国际式摔跤、武术散打、柔道、篮球、足球、跆拳道、乒乓球,各竞赛项目和竞赛分组按市体育局统一审定的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行业组:篮球、门球、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钓鱼。
五、运动员资格
(一)县区组
1.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拥有延安市户籍的在校青少年运动员。
2.每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
3.其他要求按照《延安市第六届运动会青少年运动员资格管理办法》执行。
(二)行业组运动员必须在本系统、本行业之内有一年以上用人关系。若运动员代表权发生争议时,由运动员所在单位提供用人合同、工资表等相关举证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比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已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加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行业组各参赛单位必须参加市六运会3个以上大项(含3个)方可组成代表团。
(二)各比赛项目报名不足3个参赛单位,单项各组别小项不足3队(人)参赛,不安排比赛。
(三)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有冲突,以规程总则为准。
(四)参赛代表团可冠名参赛。
七、参加人数
各代表团可报工作人员5人:团长1人(主管领导),副团长2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1人,各比赛项目运动员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运动员服装须统一整齐,颜色、号码、广告、标识等按照规程和规则执行。
(四)运动员、运动队不得无故弃权,在比赛中出现无故弃权等情况,按照市六运会赛风赛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单项比赛均可设奖杯冠名。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行业组部分项目将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二)获各比赛项目前三名者分别颁发金牌、银牌、铜牌和获奖证书,4-8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计分办法和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包括代表团、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
(五)设立“优秀组织奖”,县区组另设“优秀教练员奖”、“竞赛管理先进工作者”。
十、公布代表团奖牌榜和总分榜
(一)奖牌榜按各代表团比赛获得金牌、银牌、铜牌数总公布代表团奖牌榜。
(二)总分榜按各代表团比赛得分总和公布代表团总分榜。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前,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报市体育局(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县区组报竞赛训练科,联系电话:2163227,行业组报全民健身指导站,联系电话:8215152。第二次报名时间见补充通知和单项竞赛规程。
(二)报到:代表团报到时间待定;各项目运动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三)各参赛单位第二次报名以后,可以申请更换运动员,但必须符合运动员资格审查要求,且不得更换参赛项目。更换时限县区组为赛前一个月,行业组为赛前10天,逾期不予办理。
(四)裁判员及仲裁委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二、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团旗两面,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团旗除标明参加单位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三、经费
参赛费用自理。
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解释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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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