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6〕6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2 05:39:45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单位的重要职责,是及时有效科学处置的关键环节和有力保障。当前,我市各县区和各部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个别县区和部门还存在迟报、压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给市政府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快速有效妥善处置造成了一定影响。为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杜绝迟报、压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重申如下:

一、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置事故的重要环节,报送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高低,直接影响到各级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报送及时准确,有利于各级政府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制定工作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信息报送效率,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创造条件。

二、严格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主体责任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同时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单位和行业主管单位有责任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信息报送工作的主体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信息报送专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的组织领导,确定具体的分管领导和专职信息报送员,专职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各县区、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2月1日前将相关人员名单(详见附表)报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136242;传真:2113388;邮箱: 19190763@qq.com )。

三、严格把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的标准和内容

严格执行《延安市重大紧急信息报送若干规定》(延市办发〔2008〕19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延政发〔2015〕44号)精神,着重把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标准和内容,特别注意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以及群众集体上访、请愿、堵塞交通要道、旅客严重滞留、冲击党政机关,罢工、罢市、罢课(教),爆炸、抢劫、杀人、走私、投毒、诈骗等严重犯罪案件,地震、火灾(含森林火灾)、冰雹、暴雨、大风、洪水、库坝险情、霜冻、滑坡、鼠疫、霍乱、炭疽等灾情疫情和造成重大伤亡或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原油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等信息可不受界定标准限制。特别是造成1人以上师生死亡的交通事故、治安事故、中毒事故(含一般中、小、幼学校);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损失严重、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中毒的事故;造成公共场所1人以上死亡的治安事故;致死1人以上或被害人身份特殊的刑事案;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并造成较大伤亡的群体性械斗;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对周围群众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危害的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品泄漏引爆事故等类别的信息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报送。

四、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分为初报、续报、终报、反馈等环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事发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是信息报送的主体,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向市政府电话报告、1小时书面报告。事件紧迫、情况不明的,可先报事、后报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边上报边履行审签手续,不得以情况不明等为由迟报、压报,瞒报;特别是领导过问或有批示、指示的,要及时反馈。同时各县区、各部门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要根据相关规定对信息进行认真评估和鉴定,提出明确的上报范围、渠道及处置意见。各县区政府上报的所有信息必须通过三级值守系统报送。

五、严格实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实行中省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执行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对各县区和各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对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质量较高的县区和部门要通报表扬;对信息迟报、压报、漏报、瞒报以及报告质量差的要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因迟报、漏报等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有意瞒报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附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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