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发〔2015〕31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5〕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延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对市级46个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的227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审批许可事项16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61项)进行再次精简清理。精简清理后,①市级共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61项,其中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50项(含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转为行政许可项目22项),承接中省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1项;②市级代省政府部门初审行政审批项目11项;③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2项;④市级部门下放县区行政许可项目15项(其中两项属下放管理权限);⑤审批事项(包含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转为日常管理事项42项;⑥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
经2015年6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市政府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对这次清理的事项要在新闻媒体、本单位办公场所等多渠道对外公示;对保留的事项,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做到高效便民;对取消的事项,要立即停止实施审批,不得变相审批,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各县区政府要做好承接工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对转为日常管理的事项,市级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严格履行职责,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审批管理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督,建立服务对象评价机制,确保市政府简政放权工作取得实效。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附件1:延安市市级部门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50项).doc
附件2:延安市市级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转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2项).doc
附件3:延安市承接中省下放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1项).doc
附件4:延安市市级部门代省政府部门初审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1项).doc
附件5:延安市市级部门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2项).doc
附件6:延安市市级部门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5项).doc
附件7:延安市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转为日常管理项目目录(42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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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