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18〕13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02-02 06:00:21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延政发〔2018〕13号








延规〔2018〕039-市政府00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近年来,我市快递业发展迅速,在降低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发展方式粗放、基础设施滞后、安全隐患较多、市场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3号)精神,推动我市快递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打造现代服务业新亮点,为全市经济追赶超越发展提供新动能,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按照“市场主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原则,引导快递企业加快资源整合,壮大市场主体,创新管理方式、服务形式和运营模式,深度融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加快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更好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努力提高快递服务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扩大产业规模。重点快递企业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做到“县县有快件处理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快递年业务量达到1500万件,实现业务收入2亿元。

--增强企业实力。重点培育5家业务收入超千万元的快递企业,30家业务收入超500万元的快递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约3000个。

--提升服务水平。寄递服务产品体系更加丰富,市县间实现24小时投递,快递服务通达范围更广、速度更快,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三)引进国内外优质资源。从落地优惠、航线时刻、运输集散补贴和加强服务等方面,研究制定引入国内外大型物流、快递龙头企业工作方案,鼓励来延设立企业总部、全国性区域总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四)做大做强快递龙头企业。引导快递企业通过直营延伸、股份制改造等途径,实施兼并、联合、重组等资本运作,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不断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引导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中小企业局)

三、抓好四大平台建设

(五)提升电商平台功能。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应用电子商务,将快递网络建设、快递网点设置与电子商务发展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全面加快“快递下乡”工程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合作,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支持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完善信息化运营平台,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拓展协同发展空间,推动服务模式变革,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扶持快递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网信办、邮政管理局)

(六)建设订单农业快递服务平台。结合“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在淘宝、京东等知名网商设立展销平台。引导快递企业重点围绕苹果、核桃等优势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运输标准化、定制化服务,着力扩大农产品外销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局、供销合作社、邮政管理局)

(七)促进大数据云计算应用。鼓励建设快递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支持大数据技术在快递领域广泛应用,利用商务大数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在延安建立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发改委、邮政管理局)

(八)打造智慧物流。支持快递企业建设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物联网等技术,采用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拣包装等专用技术装备,推进重点快递企业普遍使用机械传输、手持终端设备。统一电子运单编码、数据接口,实现快递企业信息系统与交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对接。(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交运局、邮政管理局)

四、完善快递服务网络

(九)健全农村快递服务网络。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线”模式,鼓励市到县和县到乡的客运班车代运快件。整合邮政、商贸、供销、村委会旧址等公共资源,支持“交邮合作”,实现客货运输站点、农资配送点、村邮站和快递服务点“多点合一”,提高农村快递配送网络覆盖率和使用率。(责任单位:市交运局、邮政管理局、发改委、供销合作社)

(十)优化城市快递服务网络。支持在延安城区规划建设具备集中仓储、快件集散、冷链物流、“双创”企业培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快递物流园区,引导快递企业入区聚集发展。落实《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要求, 新建住宅应配套设置信包箱,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进行信包箱工程专项验收。已建成的居民楼房或者住宅小区未按规定设置邮政信包箱(间、群)的,应当予以补建或者设置收发室。出台智能信包箱建设管理办法,支持快递企业或第三方在机关、高校、住宅小区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递墙”。支持快递企业开展代收货款业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住建局、延安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十一)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研究出台城市投递车辆便利通行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城市车辆通行管控措施,对符合要求的快递运营机动车辆核发城市通行证,允许在限行路段、区域优先安排通行时间、路线,切实解决快递车辆通行难、停车难问题。出台快递服务车辆标识规范,实行统一标示、指定类型。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农村统一物流线路、客运捎转操作办法,有效降低快递下乡运输成本。支持快递企业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运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

五、创新快递市场监管方式

(十二)简化证照办理手续。向各类资本进一步开放快递市场,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证手续,落实工商登记“一照多址”和年度报告制度。快递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可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工商局)

(十三)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积极申报组建延安市县级邮政监管机构,充实县级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登记、X光机检验制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用户申诉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国安局、邮政管理局、编办、财政局)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将快递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设施用地统一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调整利用总体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责任单位:市国土局、规划局、城建局、财政局、邮政管理局)

(十五)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中、省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性快递设施建设,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支持快递业与电子商务业协同发展,扩大农副特产线上线下销售,支持快递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对符合中省市相关政策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发改委、邮政管理局)

(十六)建立全市快递业网络安全信息监管平台。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配合国家邮政局实施方案组建延安市邮政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全市快递业务网络安全信息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编办、邮政管理局)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物流快递企业发展,引导企业以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快递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支持物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邮政管理局)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建立一批快递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与快递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培养一批现代快递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制度,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快递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快递从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补贴。对快递企业引入的紧缺高级管理人才,在住房补贴、家属随迁等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管理局)

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2021年9月1日废止。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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