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17〕1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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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延政发〔2017〕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职务调整和工作变化,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马宏玉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和发展改革、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廉政建设、工业经济、国有企业、工业园区建设、群众来信来访、社会治理、行政审批、督促检查、对外联络协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煤炭局、市石油协调办(市能源协调办)、市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办、市审管处、市法制办、市接待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延安能源集团公司。联系市人大、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610办、市编制办、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委老干局、市委党校、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市考核办、市创文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延安军分区、武警延安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驻延部队、市国家安全局、市烟草局、国家统计局延安调查队、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西部机场集团延安机场有限公司、陕西中烟工业公司延安卷烟厂、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延安石油天然气公司、陕西煤业集团公司、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大唐延安热电厂、华能延安电厂。

孙矿玲同志 负责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物、文化和新闻出版、旅游、文化旅游园区建设、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文物局)、市文广局、市旅发委、市环保局、市食药局、市民宗局、黄帝陵管理局、市医改办、市广电办、市外事办、市广播电视台、鲁艺文化园区管理办公室、延安旅游集团公司、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联系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委台办、市侨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延安大学、市红十字会、市宋庆龄基金会、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委外宣办、市委讲师团、市委党研室、市社科联、市文联、延安日报社、市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市炎黄文化研究会、省旅游集团公司延安分公司、延安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广电网络传媒公司延安分公司。

杨光远同志 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商业体系建设、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物价、税务、粮食、盐务、金融保险等方面工作。分管市交运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贸促会)、市中小企业局(市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办公室)、市物价局、市口岸办、市粮食局、市盐务局、市公路局、市金融办、市方志办、市政府研究室。联系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工商联、市邮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延安海关、延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高速集团公司驻延分公司、省交通集团公司驻延分公司、电信延安分公司、移动延安分公司、联通延安分公司、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延安银监分局、延安保监分局、中行延安市分行、工行延安市分行、建行延安市分行、农行延安市分行、农发行延安市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联社延安办事处、延安农村商业银行、其他金融和保险机构驻延单位。

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小组、指挥部等)负责人,随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变化作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 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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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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