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16〕3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延政发〔2016〕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延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6日
延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了实施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据《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年-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抓住承接第十四届全运会比赛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工程,进一步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圣地延安、生态延安、幸福延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人民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大幅增加,全民健身公共基础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年龄群众多元化的体育锻炼健身需求。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凝心聚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
--经常锻炼健身人群明显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90万人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
--全民健身设施实现全面发展。公共体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市区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实现县级公共体育场全覆盖,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市体育设施总体水平和主要指标步入全省先进行列。
--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基本覆盖。建立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乡各级政府全民健身组织机构更加完善,体育社团设置科学合理,服务规范有效,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向社区、农村延伸,入网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4500人以上。
--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形式多样。坚持以赛事活动为主线,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有益健康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易于开展、小型实用、健康文明的体育健身方法,使广大群众将“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理念切实融入到的生活之中。
--坚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到2020年实现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站点全覆盖,国民体质监测经常化、制度化,全市每年累计完成2万人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达到国家标准。
--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明显提升。积极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作用,规范管理制度,积极推广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第九套广播体操,为群众健身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实用、服务群众的原则,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延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力打造“15分钟健身圈”,不断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的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全市将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扎实推进“红色文化”主题广场,“民俗文化”主题广场,红色健身步道、延河全民健身长廊、山体公园、主题公园、森林公园、河堤游园等项目,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健身设施条件。达到市级“一场两馆”(即: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游泳馆),县级“三个一”(即: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片室外运动场地),乡镇“三个一”(即: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球场、一片综合健身场地、一处室内健身用房),公园、社区有一个多功能健身场地,行政村、居民小区有配备健身器材的基本公共体育设施。
(二)不断完善全民健身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类体育协会,加快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自力更生,向社会化、法制化、高效化方向发展。积极发挥各类社团及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让体育组织承办赛事、活动、展示、指导、培训,成为引导带领群众科学健身的主力军。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紧紧围绕省市体育发展格局,精心打造红色文化和地域文化的特色品牌赛事,即红色景区健步行、红色广场舞、陕北健身秧歌、健身腰鼓、户外系列运动、中老年人门球、冬季冰雪运动、农民运动会、青少年足球、休闲体育等10大品牌体育赛事。努力形成“一县一特色”“一行一品牌”,不断扩大赛事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
(四)持续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完善监测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点建设达到全覆盖,由延安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全面负责延安市的体质监测和评定工作,积极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形成遍布各县区的监测网点,采用一般人群与特殊人群监测相结合,固定与流动监测相结合、政府指导与市场动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体质监测工作,并建立体质监测数据库,免费为群众进行体质监测和健康咨询,传播科学健身方法。
(五)弘扬延安红色体育文化。红色体育运动是新型的,有着鲜明特色的运动,是将延安的红色文化与体育文化融为一体,用体育赛事的形式和规则进行传统教育,是老区特有的文化。在构建中国梦,建设“三个延安”,弘扬体育精神,延安精神,塑造城市形象,促进延安旅游、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中体现独特的教育功能和引领作用。将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开展户外新型经营活动项目,开发培育红色体育健身项目作为重点任务,将延安红色文化融入到体育文化之中,让体育成为展示延安的平台、宣传延安的窗口、和谐延安的支柱。
(六)统筹推进特殊人群体育协调发展
1.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当代青少年儿童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国家发展的未来。各级各部门应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教育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与体育教学相结合,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掀起体育锻炼热潮。
2.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对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各县区政府要把开展老年体育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场所建设要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服务。
3.加强残疾人群的健身需求。积极完善残疾人群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把适合残疾人群健身的体育器材送进学校、社区等场所。加大残疾人群的社会指导员和志愿者培训力度。增加针对残疾人群服务的活动内容和数量,广泛开展“学雷锋、讲理论、传技能、送健康”国民体质监测和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小型多样、方便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免费健身场地,鼓励残疾人群“走出家门、平等参与、快乐健身、幸福生活”。
4.加强职工体育健身活动。职工体育是社会体育的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工间操制度的通知》(延市办函〔2016〕62号)要求,严格落实工间操制度。关心职工的身体健康,通过组织内容丰富的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全民健身意识,营造人人崇尚健身和自觉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措施与保障
(一)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树立“跳出体育看体育,立足全局抓体育”的思想,把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及院校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延安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
(二)加大全民健身经费投入与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落实“三纳入”(即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努力建设陕西体育强市的意见》(延市发〔2004〕23号)精神,确保体育事业经费投入到位,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各级政府要鼓励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要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减免全民健身设施场馆的建设费用,减少体育场馆运营税费,扶持体育产业蓬勃发展。
(三)建立健全法律政策保障体系。制定《延安市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办法》、《延安市体育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严肃查处侵占破坏体育场地和设施、扰乱体育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规范体育市场管理,促使体育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完善规划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落实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备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中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通过全民健身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全民健身人才管理现代化,把全民健身人才引进工作列入每年招才引智任务,鼓励支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基层全民健身管理者、工作者、国民体质监测人员、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才、智库人才的培训、培养力度。积极倡导人民群众尤其是体育工作者参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包括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参加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破除全民健身人才流动障碍,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通过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方法,畅通体育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等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
(五)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树立“关注体育就是关注健康,关注体育就是关注经济建设”的思想,加大支持、正确引导全民健身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好微信、微博公众号、网络、电视台、报社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积极的体育消费理念,倡导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远离不健康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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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