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16〕1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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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延政发〔2016〕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5〕9号)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到2020年,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建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发展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

2.目标任务

--规模结构更加合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 3万人以上,专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5万人以上,每年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以上,力争从业人员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

--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整合中职教育资源,到2016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由18所减少到14所。整合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多样化发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空间布局、专业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更加匹配。

--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政府统筹、部门协调体制与投入机制更加完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显著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投入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实现县级职教中心和市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标准化。

--办学环境不断优化。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取得突破;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3.统筹发展职业教育。围绕全市八大产业集群及文化旅游五大板块服务需求,以市级为统筹,以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以13个县区职教中心为基础,结合延安地方产业发展,组建一个市级职教中心和两个区域性职教中心。以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与宝塔、黄龙、延川、甘泉四个职教中心组建市级职教中心,主要为全市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红色旅游和现代服务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以洛川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主体,与黄陵、富县、宜川、延长四个职教中心组建现代农业区域职教中心,主要为全市苹果产业和现代农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以子长职教中心为主体,与吴起、志丹、安塞三个职教中心组建能源化工区域职教中心,主要为全市能源化工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4.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水平。统筹做好区域内中职与普高招生工作,科学核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做好政策宣传引导,2016年职普招生比例达到3:7,2018年达到4:6,2020年达到大体相当。依托中省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县区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重点建设洛川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子长职教中心,规划支持建设宝塔、志丹、宜川职教中心。统筹规划专业布局结构,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和发展主体功能定位,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和专业设置论证,加强面向全市招生的骨干专业建设,逐步增设基于现代农业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和农产品加工等专业,增设基于现代服务产业的家政服务、汽车维修、智慧旅游等专业,形成定位准确、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建设格局。

5.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发挥延安职教集团的优势,加强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与县区职教中心联合办学,强化中、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衔接,完善“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区域内中、高等职业教育联合培养、资源共享机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人才需求,统筹中高职专业和课程设置,依托市域内外高校,探索建立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逐步贯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上升通道。鼓励支持在延本科院校面向延安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技术人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支持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做大做强、特色办学,将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6.融通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广泛增设劳技课、实践活动课,努力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职业体验服务。到2020年,全市80%以上小学开设职业劳动体验课程,所有初中开设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课程,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加强与普通高中课程的衔接和融通,逐步建立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转换、学习成果互认等制度,主动为普通高中学生职业教育选修课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提供支持,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使职业教育逐步成为一种通式教育。

7.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明确政府管理权限与职责,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坚持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公办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指导职业学校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8.发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以陕西电大延安分校为龙头,13个县区职教中心(电大工作站)为骨干,组建延安社区大学,推动县区职教中心面向社区办学,举办多种形式的短期职业教、继续教育,向社会有序免费开放服务设施和教育资源,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各县区要整合县域内政府部门举办、财政资金供养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一纳入县区职教中心管理实施,降低财政成本,提升培训实效。县级职教中心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实施农业、扶贫、人社、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各类培训项目,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推动职业教育中心成为县域内学历教育、技能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平台。到2020年,全市创建成2个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

三、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9.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强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与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克服中职教育高中化倾向,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课程改革和教学质量评价改革。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探索校企联合招生培养、一体化育人机制,支持企业技术人员参与教学,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加强职业教育对外合作,深化职业教育合作办学,争取省内外高职院校、职教集团的对口支援协作,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托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助推我市职业教育发展。

10.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落实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名师、知名校长培养计划,培育职业教育优秀教学团队和领军人物。实行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落实职业学校可在编制总数20%内自主聘用具有专业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任教的政策规定。制定实施引进职业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的高层人才优惠政策,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双向互聘、岗位互换制度,大幅度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11.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鼓励职业学校依托区域经济和产业布局特点,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争取项目建设支持,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到2020年,全市建成2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3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5个高职特色专业、20个中职精品专业、5个高水平省级实训基地;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高标准实训基地,1个标准化专业实训室,省级重点职中建成2个标准化专业实训室。充分利用市、县区职业教育资源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强化“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就业培训,加强技术工人、电商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实用人才培训。

12.实施职教信息化建设工程。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不断创新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模式,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信息化素质,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师机比达到1:1,生机比达到6:1,班班通比例达到100%。

四、提升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水平

13.强化职业教育办学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责任制;统筹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加强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建设,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加强对政府依法履行职业教育法律责任和职业教育规划实施、办学水平、经费投入等情况的专项督导。开展职业学校内涵发展评价,完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并作为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14.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从2016年起,全市实施免费中职教育,市、县区财政按不低于中、省规定标准列支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财政每年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精品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中、省政策,落实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生均经费。

15.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办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兴办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教育的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各类非法集资行为。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和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术培训。

16.完善职教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职业学校助学金政策。逐步建立职业学校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查“双重学籍”“虚假学籍”等问题,确保资助资金有效使用。

17.努力健全就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政策。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学校毕业生,为职业学校毕业生创造平等就业环境。

18.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创设职业教育发展有利环境。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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