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15〕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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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延政发〔20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报告》确定的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如下。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改革事项,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于3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要建立重点工作督查销号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市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对《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按季开展督促检查,并作为各县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经济增长

(一)能源工业

责任领导:马宏玉

工作任务:

1.支持延长集团实施科技兴油提高产能,启动实施永坪炼油厂扩能改造,加快成品油销售终端建设;力争长庆油田稳定产量,留地方加工量200万吨以上,完成1708万吨原油生产和1100万吨原油加工计划。(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石油协调办、市科技局,相关县区政府)

2.加快陕煤集团3个矿井合并改造,建成富县党家河、芦村煤矿,开工车村一号煤矿,落实煤炭外运绿色通道政策,力争煤炭产量达到5000万吨。(责任单位:市煤炭局、市交通局、延安能源集团,各涉煤县区政府)

3.加快天然气开发和转化利用,力争建成吴起、志丹、延川、安塞等县天然气液化项目,天然气产量达到40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产量达到70万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石油协调办,相关县区政府)

4.推进富县能源综合利用、洛川轻烃综合利用、延长油田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开工大唐热电联产、华能电厂,加快黄陵煤制乙二醇、延川煤炭分质清洁利用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跟进落实中石油、中石化在延川、富县拟建项目,力争年内有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相关县区政府)

(二)非能源工业

责任领导:马宏玉

工作任务:

5.完善“三区九园”和县域工业园区水电路气、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发展油田服务、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新型建材等产业,新增非能源规上企业20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局、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县区政府)

6.积极争取卷烟增产计划指标,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量产值双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延安卷烟厂)

7.建成吴起50兆瓦、黄龙50兆瓦风电项目,开工延长50兆瓦风电、吴起50兆瓦光伏等项目,促进黄陵煤矸石电厂并网发电,全年发电量达到30亿千瓦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吴起、黄龙、延长、黄陵县政府)

8.加快宝塔、志丹陶瓷工业园区建设,开工志丹加压混凝土蒸气砌块、道路砖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宝塔区、志丹县政府)

9.完成经开区孵化基地和深圳轻工产业园纺织服装、光纤通信等项目主体建设,开工安塞石油钻具加工维修、钢化玻璃等项目。(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安塞县政府)

(三)文化旅游

责任领导:郝宝仓

工作任务:

10.抓好26个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文广局,相关县区政府)

11.宝塔山、枣园、杨家岭和革命纪念馆整合创建5A级景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12.加快文安驿、安定、铁边城等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延川、子长、吴起县政府)

13.加大旅游宣传培训和推介力度,开发网上旅游服务平台,持续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提升游客满意度,促进旅游人数和综合收入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四)现代服务业

责任领导:曾 岚

工作任务:

14.构建能源装备、建材家居、农产品、小商品四大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15.推进安塞、吴起、富县、宝塔区等一批物流园区建设,启动新区大型市场综合体建设,支持一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县区政府)

16.加快电子商务创业园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苹果、小杂粮等本地产品网上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17.规范家政服务标准和市场管理,扶持发展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18.培育文化、健身、休闲等新兴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文化、体育经营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19.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和外来企业本地注册、商场市场统一结算,推进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连锁超市和农家店建设。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中小企业局,各县区政府)

(五)非公有制经济

责任领导:马宏玉

工作任务:

20.扶持组建一批民营经济联合体和实业集团,鼓励进入能源转化、高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金融、公用事业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

21.支持民营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

22.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约服务机构,搭建企、地、银交流合作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各金融机构,相关县区政府)

23.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推行“三证合一”,稳步推进“个转企”,新增小微企业3000户。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2%以上。(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

(六)现代农业

责任领导:杨 霄

工作任务:

24.围绕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新启动13个,累计建成4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25.稳步扩大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粮食面积稳定在300万亩;继续推进苹果北扩,新增面积10万亩,新增设施蔬菜2万亩、露地菜1万亩,建成一批规模化养殖小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果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区政府)

26.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业设施装备、科技应用、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提升专业合作社产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加工养殖大户和农村服务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农机中心,各县区政府)

27.做大洛川苹果、延川红枣、延安小米、延安地椒羊四大特色品牌,完善品牌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以品牌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防灾减灾,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增加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

二、重大项目建设

(一)公路项目

责任领导:郝宝仓

工作任务:

28.建成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加快黄延高速扩能工程、沿黄公路等项目建设,开工北过境线改建、姚店至市区快速干道等项目。支持洛川、宜川、富县、安塞等县城过境路建设,开工吴起至定边高速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相关县区政府)

(二)铁路项目

责任领导:马宏玉

工作任务:

29.开工蒙华铁路延安段。积极推进西包客运专线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航空项目

责任领导:曾 岚

工作任务:

30.完成延安新机场土方工程,启动连接道路、部分地面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机场迁建办)

(四)水利项目

责任领导:杨 霄

工作任务:

31.加快黄河引水、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确保明年底实现供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五)电力和气化延安项目

责任领导:马宏玉

工作任务:

32.推进气化延安、国家A类城市电网建设,建成一批输变电项目,气化一批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延安供电局、地电延安分公司,各县区政府)

(六)招商引资工作

责任领导:赵 璟

工作任务:

33.主动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加强与周边地区交流合作,扩大对外开放。围绕陶瓷产业、精细化工、生产性服务基地、农产品加工、非能源项目等五大重点领域,加强与央企、省企和省内外民企对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高招商引资实效。(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

34.落实重大招商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强化招商项目跟进服务考核,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取得新突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0%。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

(七)“十三五”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谋划工作

责任领导:马宏玉

工作任务:

35.把握国家投资导向和产业政策方向,明确我市“十三五”发展目标、产业布局、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36.围绕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部署,积极谋划一批支撑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精心策划包装,分年度推进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37.完善项目对口争取机制,打好延安牌,力争有更多重大项目列入中省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四级城镇体系建设

(一)新区建设

责任领导:薛海涛

工作任务:

38.建成5条新老城区连接道路和一批市政道路,实现新老城区畅通连接。加快水电气热管网和垃圾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设施建设。(责任单位:新区管委会)

39.建成市级行政中心、市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40.新区3所学校秋季实现招生。(责任单位:新区管委会)

41.加快政法系统业务用房、医院、干部职工住房、保障房和石油博物馆、历史博物馆、城市规划展览馆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新区管委会、市中院、市检察院、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42.实施二期岩土工程,加快一期土地出让。(责任单位:新区管委会)

43.发展商贸、金融、文化、信息等服务产业,打造城市经济增长新引擎。(责任单位: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二)旧城改造

责任领导:薛海涛

工作任务:

44.推进三大片区改造,疏解老城密度。(责任单位:市城改办,宝塔区政府)

45.加快三山绿化、山体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46.加快延河南河水景观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47.加快南门广场、凤凰山广场等项目建设,完成一批雕塑、小品建设和建筑物外立面改造。(责任单位:市城改办、市住建局)

48.实施宝塔山至枣园沿线视线走廊综合治理,启动延河两岸、解放剧院广场改造和师范路、北桥沟、市场沟河滨公园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城改办)

(三)城市管理

责任领导:薛海涛

工作任务:

49.加快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完善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体系,实现全方位覆盖、全时段监控、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50.坚持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建筑渣土、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创文办、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

51.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和公共空间管理等制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夯实市区镇村四级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市区和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整治活动。(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四)县城、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

责任领导:薛海涛

工作任务:

52.加快县城建设,改善环境,彰显文化,提升品位,提高承载人口、聚集产业能力,打造一批宜居宜业的小城市。继续完善重点镇、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产业园区配套,完成省市级重点镇主要建设任务,加快县级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农村人口就地就近聚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工办,各县区政府)

四、民生保障

(一)就业工作

责任领导:曾 岚

工作任务:

53.设立创业扶持基金,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加快大学生创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发展小微企业,围绕完善城镇和社区管理服务增加更多就业岗位。城镇新增就业1.9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局,各县区政府)

(二)社会保障

责任领导:曾 岚

工作任务:

54.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一体化和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实现养老保险无障碍转移、医疗保险报销及时便捷。继续扩大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覆盖面,推进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健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促进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制度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55.加大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力度,做到应保尽保。推行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56.坚持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责任单位:市残联)

(三)教育工作

责任领导:赵 璟

工作任务:

57.强化学校管理、校长教师培训和教育教学视导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广延安中学、宜川中学素质教育经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58.充分利用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59.巩固提升城区教育资源整合成果,继续推进校际联盟和学区制管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60.启动市实验中学、职业技术学院附中和宝塔区四中改制,支持宜川中学建设区域性重点中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相关县区政府)

61.加快重点镇以上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适当恢复一些农村教学点。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逐步解决公办幼儿园比例偏低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62.加快普及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重视发展特殊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四)公共卫生

责任领导:赵 璟

工作任务:

63.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延安医疗集团对3所县医院一体化管理,启动对市第二人民医院、宜川县医院托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延安医疗集团,宜川县政府)

64.发挥延安大学医学院和医疗集团总医院作用,加强基层医护人员培养,建立医疗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延安医疗集团)

65.鼓励市县级医院创建重点学科,支持市医院创建三甲医院。完成市中医院主体工程,加快市精神病医院和重点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市妇女儿童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66.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网络,加大孕产妇、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等人群筛查和诊治力度,继续做好 45岁以上居民体检、免疫接种等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各县区政府)

(五)扶贫开发

责任领导:杨 霄

工作任务:

67.加大扶贫投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加强贫困人口技能培训,增强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继续推进千名干部包村联户扶贫工作,夯实工作任务和措施,实施精准扶贫,提高扶贫实效。加大项目资金整合捆绑力度,加快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和配套产业园区建设,确保70%以上群众进入城镇和社区安置。今年实施5万户、17.5万人搬迁。加强扶贫专项基金管理和分配,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今年实现7.84万人脱贫。(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各县区政府)

(六)群众住房

责任领导:薛海涛

工作任务:

68.新开工保障房3.2万套。启动老旧居民小区改造,加快农民工公寓建设和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准确落实保障房对象。坚持租售并举,逐步推行共有产权和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切实提高入住率。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房产办、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

69.加快灾后住房重建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入冬前房窑倒损群众全部入住新居。(责任单位:市灾后重建办、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七)群众文化

责任领导:郝宝仓

工作任务:

70.加快市区、县城健身场所和重点镇、社区综合文体中心、健身广场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各县区政府)

71.推进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各县区政府)

72.坚持开展送戏下乡、文艺调演、体育赛事、全民健身等活动,积极配合中省做好第11届中国文化艺术节筹备工作。加大“黑网吧”、印制传播非法刊物和音像制品整治力度,净化文化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

(八)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领导:彭祖佑

工作任务:

73.健全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安全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电子监管追溯体系。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和放心县创建活动,推进食品源头、生产加工、配送流通、餐饮消费、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六放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食药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

74.加快市区、县城豆制品、熟食品等加工园区建设,建成一批城市居民小区蔬菜直销店、直通车、生鲜超市和镇村放心粮油经销店。坚持抓好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食药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九)群众饮水

责任领导:杨 霄

工作任务:

75.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逐步实施城市供水双管网改造,实行分类供水。建立雨水、污水收集系统,启动市区中水回用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76.推行阶梯水价。(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77.加快实施王窑水库综合治理,完成库区绿化、杏子河拦污闸坝建设和红庄水库防渗处理工程。启动子长红石峁水库建设,建成洛川、吴起、黄陵、黄龙、宜川、子长、富县7个县城和4个重点镇供水工程,解决13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相关县区政府)

(十)城市交通

责任领导:郝宝仓

工作任务:

78.实施一批城市道路、隧道、桥梁和公交港湾、过街设施等项目,加快打通“卡脖子”路段和断头路,完善城市路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79.逐步恢复市区改变用途的停车设施,建成一批新的停车场、停车楼,启动智能化停车和引导系统建设,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市场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80.搬迁市车管所、汽车客运东站。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及时调整运营线路和站点,更新运营车辆,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五、深化改革

(一)财税收支管理

责任领导:梁宏贤、曾 岚

工作任务:

81.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政策和非税收入激励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继续推进专项资金项目化管理和绩效评价。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和财政项目投资,完成公车改革任务。推行“零基预算”。集中市县部分财力和石油行业新增资源税,建立全市保基本稳定调节基金。完善县域间对口帮扶机制,提高帮扶标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

82.强化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土地经营收益监管,促进自求平衡、滚动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改办、新区管委会)

83.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营方案,推进房地产等政府资产盘活变现。(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金融服务创新

责任领导:彭祖佑

工作任务:

84.整合投融资平台,培育集投资、担保、融资等功能的综合型投融资主体。支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加快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社会资本创建地方民营银行。开展证券、保险、基金业务合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融资券和票据。(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85.探索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田经济林权等产权抵押融资机制,推进农民资产资本化。支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

86.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引导社会资本流向,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人事制度管理

责任领导:曾 岚

工作任务:

87.加强市县政府机构、编制、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设置。健全完善公务员公开招录、遴选、事业单位凡进必考、临聘人员劳务派遣等制度。按照中省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编办、各县区政府)

88.支持新区、经开区创新人事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四)户籍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曾 岚

工作任务:

89.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进城农民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子女上学、公共卫生、社区养老、保障房政策、便民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五)用地管理

责任领导:薛海涛

工作任务:

90.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市域流转,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入市试点改革。改革土地报批程序,提高土地审批效率。加大土地收储出让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盘活土地存量资源。(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

(六)农村土地确权和流转

责任领导:杨 霄

工作任务:

91.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做好档案资料清理、实地丈量勘查等工作,上半年完成权属核实确认和登记颁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资本化运营、市场化配置。(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

(七)政权机构改革

责任领导:彭永涛

工作任务:

92.完成市县政府机构和撤乡并镇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村调整合并。强化乡镇综合职能,创新基层管理服务,建设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镇村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八)国有企业改革

责任领导:马宏玉

工作任务:

93.推进市属企业分类管理,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严格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全面推行聘任制。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建立职工托管中心。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互参股控股、资产收购和兼并重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六、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生态建设

责任领导:杨 霄

工作任务:

94.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启动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95.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坚持抓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50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退耕办)

96.推进公路、铁路、河流沿线森林廊道建设,继续扩大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人均绿化面积。(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97.启动南泥湾国家湿地公园、经开区湿地公园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经开区管委会,宝塔区政府)

98.完成治沟造地10万亩。(责任单位:市治沟造地办)

99.加快实施延河综合治理,完成中心城区水环境整治工程。编制洛河治理规划,积极推进洛河治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二)污染治理

责任领导:马宏玉、彭永涛

工作任务:

100.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加强环保执法和应急能力建设,坚决防止重特大污染事故发生。加大治污降霾力度,推进城市燃煤供应与监管职能分离,加快实施锅炉煤改气、汽车油改气,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继续开展生态乡村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101.强化油区环境综合治理和输油管线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102.提高污水回收和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三)节能减排

责任领导:马宏玉、彭永涛

工作任务:

103.完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健全节能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节能指标约束。积极推广石油、煤炭节能环保技术和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产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32%。(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104.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四)美丽乡村建设

责任领导:杨 霄

工作任务:

105.抓好重点镇、社区和公路、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实施道路硬化、垃圾污水处理、河道整治、厕所改造、绿化美化等工程,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106.在乡镇、社区、中心村实行规划管理,推进房屋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产业配套统一规划实施。(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七、社会管理

(一)社会治理创新

责任领导:曾 岚、彭永涛

工作任务:

107.推行“一联三化”和“两说一联”服务机制,加强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108.完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健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109.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10.关心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和儿童,实现城乡人口管理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社会矛盾化解

责任领导:曾 岚、彭永涛、彭祖佑

工作任务:

111.坚持“三官一律”进社区、社区民警专职化、网格化管理,加强社情民意、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等方面突出问题。完善信访、调解、复议、诉讼协调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各县区政府)

112.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113.做好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各县区政府)

114.深入推进平安延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面管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三)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领导:马宏玉

工作任务:

115.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四位一体”安全责任体系,坚持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特种行业安全监管,落实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黄牌警告、绩效考核和“一票否决”等制度。(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116.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应急专业抢险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各县区政府)

八、政府自身建设

(一)依法行政

责任领导:梁宏贤、曾 岚

工作任务:

117.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118.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119.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与政协协商工作、向老干部、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市人大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运行、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苹果产业发展等11个专项报告;关于《行政复议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关注度高热点问题专题询问等工作。配合市政协搞好调研、视察、座谈、咨询、论证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政务公开

责任领导:曾 岚

工作任务:

120.加快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继续改革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办事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12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展公开范围,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部门都要依法公开办事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122.加强政府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市县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一网化”管理,尽快实现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全流程信息公示。(责任单位:市信息办、市行政审批管理处,各县区政府)

123.做好新兴媒体的应对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124.开展公民代表走进市政府活动,加强市民热线和网民留言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管理处)

(三)作风转变

责任领导:曾 岚

工作任务:

125.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126.全面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部门及窗口单位、限时办结等制度,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增强责任和担当意识,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对懒政庸政怠政、慢作为不作为、不敢抓不敢管的干部,强化行政问责和效能监察。(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四)从严治政

责任领导:梁宏贤、曾 岚

工作任务:

127.抓好政府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进一步夯实政府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县区政府)

128.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

129.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领导干部执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住房和办公用房、车辆配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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