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发〔2014〕20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21-02-02 06:34:02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延政发〔2014〕20号








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3年,全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也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巩固和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果,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经综合考核,延长县人民政府被评为一等奖,奖励600万元,洛川、吴起、黄龙县人民政府被评为二等奖,各奖励300万元;宝塔区、安塞县、富县、志丹县、延川县、子长县、宜川县、黄陵县、甘泉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被评为三等奖,各奖励150万元,对以上先进单位各授予奖牌一个。授予霍星屹等20名同志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各颁发荣誉证书一个。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全市新一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中去。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紧密协作,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3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2013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20人)

霍星屹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干部

郭胜利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干部

马 明 市财政局国资办综合科副科长

禹 罡 市统计局投资科副科长

曹重阳 市质量监督站干部

梁 浩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

席新民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干部

张景军 吴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干部

刘万军 志丹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干部

张晓兵 安塞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冯朝英 延长县房地产管理所干部

杜旭辉 延川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魏 伟 子长县房产管理局干部

史 云 宝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副局长

胡占宏 甘泉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

鲁芳忠 富县房产管理所所长

左成菊 洛川县房产管理局干部

孟庆民 宜川县房产服务中心干部

孙红梅 黄龙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干部

曹明义 黄陵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100275.html

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