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19〕68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消防支队和宝塔区消防中队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2 06:38:30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消防支队和宝塔区消防中队的通报》










延政函〔2019〕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市消防支队不断加强消防法治体系、责任体系、力量体系、治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2018年,全市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30.47%和66.67%,实现了连续20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工作在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宝塔区消防中队始终坚持“人民消防为人民”的理念,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荣获“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奖励,多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2018年,宝塔区消防中队被省委宣传部命名为“三秦楷模”。

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和调动全市各行各业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市政府决定对市消防支队和宝塔区消防中队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消防系统广大官兵要向市消防支队和宝塔区消防中队学习,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加快延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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