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17〕198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区“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区“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函〔2017〕198号
宝塔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区“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区“城市双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福州等19个城市列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76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治理“城市病”,补齐城市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塑造区域特色风貌,努力把延安打造成生态优良、环境优美、黄土风情浓郁、红色文化厚重、富有生机活力的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城市、陕甘宁革命老区中心城市和红色革命历史博物馆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共同推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谋划,精准发力。坚持市场运作方式,整合项目、资金,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
(二)规划引领,科学实施。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规划设计,委托国内外知名规划设计机构开展“城市双修”规划编制。对标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依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综合考虑、分步实施。
(三)生态优化,注重保护。尊重自然和城市发展规律,牢固树立生态理念,明确城市生态空间布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红色革命旧址、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采取更新织补方式,修复城市中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拆除违章建筑,修复城市设施、空间环境、景观风貌,避免“边修复边破坏”。
(四)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持续改善群众生活条件,重点开展问题集中、社会关注、生态敏感地区和地段的修补修复。
三、总体目标
第一阶段:2017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完成中心城区重要区域、地段、街道的城市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一批示范项目建设。
第二阶段:2018年至2020年全面推进建设山体生态修复、城区绿化、山体治理和修复、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革命旧址群保护、城区街景改造、城市主要出入口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九大工程,城市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城市功能和景观风貌明显改善,“城市双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对“城市双修”工作进行验收、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任务
(一)规划编制
2017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延安市中心城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总体规划》和《延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以及《师范路景观改造提升》等10个实施类项目规划设计;对23个在建重点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优化提升。系统梳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旧址保护以及城市风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项目建设(2018-2020年)
1. 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枣园、西北川等18个山体公园建设,山体公园总面积达到950公顷。消除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恢复裸露山体绿化和植被,改造林分结构,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山体自然景观。
2. 城区绿化工程。完成延中沟、火车站周边等区域绿化。通过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拓展绿色空间,形成完整连贯的城乡绿地系统。
3. 河道整治工程。完成延河综合治理工程。在全面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基础上,系统开展延河、南川河、杜甫川等水体生态修复。构建良性循环的城市水系统,增加水生动植物,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4. 城市中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完成虎头峁山体片区等9个居民居住密集、出行相对不便、生活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的区域改造。通过“拆、建、改”等方式,完善路、水、气、暖、绿化带、灯光景观等基础设施和公厕、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片区居住环境和景观形象。
5.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完成东苑小区、丽融大厦等29个老旧小区改造。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设施齐全,物业管理规范,生活环境优美的社区。
6. 革命旧址群保护工程。完成西北局、枣园等旧址改造提升。挖掘城市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划定保护范围,充分展现延安古城风貌。
7. 城区街景改造工程。完成中心街等七个片区的改造。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街道,营造浓厚的圣地氛围。
8. 城市主要出入口改造工程。完成北高速出入口、延安市火车站、裴庄和万花等片区及飞机场至王良寺长青路段、城区段动车沿线的改造工程。改善城市主要出入口片区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9.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完成杨家湾便民市场、刘万家沟农机配件批发市场及一批市政道路建设,增加市区路网密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完善城区学校、幼儿园规划布局,群众上学难、入托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三)2018年重点项目
1. 三山生态修复及环境提升项目。完成土建工程、标识系统、小品设施、绿化工程。
2. 延河核心区段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土方工程、水体工程、土建工程、标识系统、小品设施、绿化工程、灌溉工程。
3. 二道街景观环境整治项目:完成奥特商城、抗大建筑拆迁改造;二道街沿街立面改造、电力电缆埋地;中心巷沿街立面改造、电力电缆埋地、地面铺装。
4. 师范路景观环境提升项目。完成师范路立面改造、电力电缆埋地、地面铺装、城市家具、拆除建筑、新建建筑、绿化工程。
5. 圣地路(丁泉砭)周边景观环境提升项目。完成圣地路沿街立面改造、电力电缆埋地、地面铺装、城市家具、拆除建筑、新建建筑、绿化;山体棚户区改造、道路铺砖改造、市政设施埋地。
6. 高速枣园出入口环境整治项目。完成雕塑;省道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电力电缆埋地、污水管线埋地、地面铺装、花池挡墙、绿化;滨河路沿线河堤改造、城市家具小品、绿化;军委三局旧址广场、幼儿园周边广场、菜市场周边广场、红星广场改造。
7. 火车站周边综合整治提升及七里铺街区外立面改造项目。完成周边雕塑、沿街沿线改造、山体恢复、火车站地下空间改造。
8. 二庄科百合花园小区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完成新增绿地、管网管线改造、建筑体美化、道路维修等。
9. 尹家沟地段保护整治项目。完成道路改造提升、沟内整体改造治理。
时限要求: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地质勘察等前期工作; 2018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3月上旬前完成招投标、征收拆迁工作;2018年3月中旬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安监局、文物局、征收局、地震局、市消防支队、宝塔区政府等部门单位配合。
管线、广告牌匾、乱搭乱建(包括外挂楼梯)及第五立面清理整治工作:12月底之前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管线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清理整治方案。2018年3月底完成管线清理整治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广告牌匾清理整治工作;2018年6月底之前完成乱搭乱建(包括外挂楼梯)及第五立面清理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宝塔区政府分别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及各相关单位配合。
五、领导机构和职能职责
为确保“城市双修”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薛占海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晓军 副市长
贺忠乾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世斌 市规划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委督查室、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规划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教育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局、卫计局、文物局、旅发委、征收局、房产办、城改办、市政府督查室、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宝塔区政府。
“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具体负责编制“城市双修”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制定具体政策,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统筹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延安日报社、延安电视台和网信办做好报纸专栏、专题片和网络媒体宣传报道;协调中、省、市相关媒体,加大对延安“城市双修”工作宣传报道。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城市双修”工作列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按月督查、按季度通报讲评工作进展情况。
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查、手续办理工作;牵头组织成立工程概算、预算审批小组,集中评审、联合审批。
市财政局: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做好项目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资金的调度安排;配合市发改委成立工程概算、预算审批小组,集中评审、联合审批。
市工信委:牵头组织各项目建设区域内所涉及的强、弱电等架空管线清理和迁移入地工作,并制定清理整治方案,2018年3月底完成清理整治工作;11月底完成宝塔山移动信号塔迁移选址方案,2018年3月底前启动迁移工作;协调行业服务平台做好“城市双修”社会宣传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前期预审、报地和用地审批及地质灾害的评估工作,制定建设用地供地方案,提前做好拟用地的申报及征收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施工现场环境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项目手续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及涉及项目建设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河道生态修复、水景观打造、城市水系自然形态保护及水体清淤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相关项目实施,山体生态修复,山体植被保护,裸露山体绿化和植被恢复等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督促指导宝塔区政府完成广告牌匾、乱搭乱建、建筑第五立面的清理整治工作;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相关项目工作;保障项目施工期间用水和占用、开挖人行道、开挖管线等保障工作。
革命纪念地管理局:负责景区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完善景区内旅游公厕、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设施;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调查、整理和保护,及时划定保护范围。
市征收局:按照项目实施计划,11月底前完成实施项目用地范围内征收拆迁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征收拆迁方案,12月底启动征收拆迁工作。
市工商局:配合宝塔区政府做好广告牌匾调查摸底和清理整治工作。
市房产办:负责研究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提升、基础设施、社区服务设施配套等项目;指导宝塔区提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市城改办: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完成相关项目建设任务,同时做好相关项目的策划、包装、申报、资金筹措等工作。
宝塔区政府:负责乡镇(街道办)、社区宣传及项目建设施工环境保障工作;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区域内各类架空管线、广告牌匾、乱搭乱建、建筑第五立面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清理整治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治理“城市病”,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城市双修”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城市双修”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推动实施,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市考核办要将“城市双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和主要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体系,建立监督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体系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奖优罚劣、评优树模机制,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双修”工作认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城市双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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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