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18〕3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泥湾农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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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南泥湾农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延政函〔2018〕37号








延安市宝塔区南泥湾农场: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收回延安市宝塔区南泥湾农场2018年度第一批次16.6779公顷(合250.1685亩)、2018年度第二批次28.9879公顷(合434.8185亩),合计45.6658公顷(合684.987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南泥湾红色文化小镇的建设,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特此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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