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17〕3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延政函〔2017〕39号
2016年,各县区、各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目标,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攻坚克难,精准施策,圆满完成中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荣获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综合评比二等奖。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市政府决定,对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经综合考核,宝塔区为一等奖,奖励500万元(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十佳县”已奖励);安塞区、黄龙县为二等奖,各奖励200万元;黄陵县、洛川县、富县为三等奖,各奖励100万元,奖金从省上奖励资金中列支。授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办公室、市审计局、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市房屋征收局、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延安分行等11个部门单位为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授予马小雯等29名同志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先进县区及先进集体名单
2.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县区及先进集体名单
先进县区:
宝塔区:一等奖
安塞区、黄龙县:二等奖
黄陵县、洛川县、富县:三等奖
先进集体:
市发展改革委 市房屋征收局
市财政局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市国土资源局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
市审计局 农业发展银行延安分行
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2
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马小雯 延川县房产管理局科员
高海清 吴起县房产管理所科员
刘仲团 志丹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赵 强 安塞县房产管理局科员
魏 伟 子长县房产管理局科员
胡建林 延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员
刘志安 宝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锋 甘泉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唐树军 富县房屋征收管理局局长
张绥生 洛川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孟庆民 宜川县城市房产管理所科员
徐选潮 黄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路延刚 黄陵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科员
王 利 市政府办综合科十科副科长
梁 浩 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科员
孙 佳 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张炳赟 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徐 博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
梁 铎 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副科长
拓世清 市房产办政秘科科长
周文文 市征收局房屋征收大队大队长
霍星屹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科员
张 凡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科员
马志成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薛文林 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项目科科长
王 星 新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
李晓斌 经开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
吕俊英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客户一处处长
李天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延安市分行政策性业务部高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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