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函〔2016〕13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延安市中心城区及宝塔区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延安市中心城区及宝塔区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延政函〔2016〕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4〕71号)要求,延安市中心城区及宝塔区各乡镇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已报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并批准,现将更新成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延安市中心城区(南市、宝塔、凤凰、桥沟、枣园5个街道办事处和李渠、姚店、万花、柳林、河庄坪、川口6个乡镇)及宝塔区其他8个乡镇(蟠龙、梁村、冯庄、青化砭、甘谷驿、麻洞川、南泥湾、临镇)、4个社区(元龙寺、官庄、贯屯 、松树林)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二、级别分布
延安市中心城区按综合定级划分为五个土地级别,定级面积83.77平方公里。宝塔区各乡镇不做定级。
延安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表
级别 |
分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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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
1、双拥大道地块:东至泗海怡园宗地东侧道路与双拥大道、东滨路垂直交汇,西至延河,南至延河,北至解放剧院广场山体自然坡脚与长青路相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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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心街地块(南大街、北大街、二道街、南滨路、北滨路等):东至延河、南川河,西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南至南桥,北至王家坪大桥与延中宗地一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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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老城区 |
1.圣地路延安大学、丁泉砭地块:东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含杨家岭旧址平坦区域,西至延河,南至清凉山景区入口以北,北至延安大学宗地北侧。 |
2.枣园路地块:东至胜利广场东侧,西至枣园路与河滨路交汇处,南至西川河,北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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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师范路地块:东至延河,西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南至王家坪大桥以北一线,北至石佛沟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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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青路北侧地块:东至延安机场西侧,西至向阳路与长青路交汇处,南至长青路北侧,北至长青路沿线山体自然坡脚线,含尹家沟、桥沟、东十里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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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家湾光华路地块:东至南川河,西至慧泽路,南至杜甫川河,北至南桥南侧与一级地相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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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嘉陵路、七里铺街地块:东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西至南川河,南至柳林桥与柳林路交汇处,北至延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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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 北区 |
中心地块:东至13、18、25号线,西至0号线西段、7号线,南至尹家沟、桥沟组团平坦区域,北至0号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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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老城区 |
1.枣园地块:东与枣园路二级地相接,西至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宗地西侧,南至西川河,北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含枣园旧址。 |
2.卷烟厂地块:东至延河,西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南至兰家坪大桥,北至杨家湾大桥,含四八烈士陵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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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家湾地块:东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西至延河,南至延安大学宗地北侧与二级地相接,北至杨家湾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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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佛沟地块:东至石佛沟大桥,西至石佛沟安置小区宗地西侧,南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北至西川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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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化沟、西沟、市场沟、红化沟地块:道路两侧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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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心街地块:南大街、北大街、延中沟靠山一侧一级地外围自然坡脚线以上至规划居民用地以内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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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马家湾光华路地块:东至杜甫川河与南川河交汇处、红化沟(慧泽路西侧)与二级地相接,西至延安体育运动学校宗地西侧,南至延安大学医学院一线山体自然坡脚线,北至光华路、红化沟沿线山体自然坡脚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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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南河滨路地块:东至南川河,西至南河滨路西侧沿线山体自然坡脚线,南至高坡桥,北至杜甫川河与南川河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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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老城区 |
9.嘉陵路、七里铺街、南滨大道地块:嘉陵路、七里铺街二级地东侧相邻区域及沿路沟口平坦区域,南滨大道两侧平坦区域,南至高坡桥,北至延河。 |
10.黄蒿洼地块: G210道路两侧平坦区域,含南寨砭小区沿路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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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黑龙沟、向阳沟、尹家沟、东十里铺地块:均与一级地、二级地相邻,指长青路沿线一级地、二级地北侧及各沟内道路两侧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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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东川地块:东至李渠镇西村西侧,西至延安机场宗地与二级地相接,南至延河,北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含丁家沟、碾庄沟沟口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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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 北区 |
二级地以外较平坦区域,主要为杜家沟组团、杨家岭组团、桥沟组团二级地外围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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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 |
1.枣园裴庄地块:东至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宗地西侧,西至裴庄定级边界(枣园高速出入口),南至西川河,北至区域内山体自然坡脚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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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砭沟、石佛沟地块:主要为道路两侧及沟内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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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庄坪地块:东至延河,西至山体自然坡脚线,南至杨家湾大桥北侧,北至河庄坪定级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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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圣地河谷地块:东至山体自然坡脚线,西至延河,南至延河,北至山体自然坡脚线与延河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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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家湾、杨家岭、王家坪、丁泉砭地块:主要为靠山一侧二级地、三级地外围山体自然坡脚线以上至规划居民用地以内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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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杜家沟路、杨家岭路、尹家沟路、核桃树塔路地块:新老城连接道路两侧较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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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桥沟路地块:桥沟锁坝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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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化沟、大砭沟、延中沟、西沟、市场沟、红化沟地块:主要为靠山一侧二级地、三级地外围山体自然坡脚线以上居民区域及大砭沟内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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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高家园则、马家湾光华路:主要为靠山一侧二级地、三级地外围山体自然坡脚线以上区域及高苑路两侧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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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花路地块:东至延安体育运动学校宗地西侧,西至万花定级边界,主要为道路两侧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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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高坡桥以南地块:指高坡桥以南至三十里铺定级边界,分布于道路两侧及沟口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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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燕沟、白坪村、二庄科沟、烟囱沟地块:指沟内三级地外围山体自然坡脚线以下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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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嘉陵路、黄蒿洼地块:指嘉陵路和黄蒿洼内三级地外围山体自然坡脚线以上居民区域及鑫鑫家园宗地东侧以西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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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罗家坪、泽子沟、南寨砭地块:三级地外围及沟内道路两侧平坦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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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长青路地块:沿长青路三级地外围山体自然坡脚线以上至规划居民用地以内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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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李渠镇中心区地块:东与姚店镇相接,西与三级地相接,分布延河两岸至山体自然坡脚线以下开阔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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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姚店镇中心区地块:东至姚店大桥,西与李渠镇相接,分布延河两岸至山体自然坡脚线以下开阔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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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姚店大桥东侧地块:指沿G210两侧平坦区域至定级边界延延高速公路出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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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级 |
中心城区范围内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 |
三、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延安市中心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土地级别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业用地 |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
I级 |
4314 |
287.60 |
3296 |
219.73 |
1912 |
127.47 |
|
II级 |
老城区 |
2965 |
197.67 |
2452 |
163.47 |
1221 |
81.40 |
新区北区 |
2654 |
176.93 |
2231 |
148.73 |
1362 |
90.80 |
|
III级 |
老城区 |
2068 |
137.87 |
1724 |
114.93 |
877 |
58.47 |
新区北区 |
1851 |
123.40 |
1678 |
111.87 |
1087 |
72.47 |
|
IV级 |
1126 |
75.07 |
906 |
60.40 |
470 |
31.33 |
|
V级 |
631 |
42.07 |
505 |
33.67 |
391 |
26.07 |
|
1.考虑北区特殊地质条件,在填方区自然沉降期内,填方区地价参照挖方区地价的一定比例执行,且应随着沉降期剩余年限的减少逐年提高地价参照比例。Ⅱ级-新区北区10.8平方公里以内的商服、住宅用地填方区地价按照规划条件明确的填方区面积、用途参照该级别同类用途基准地价的60%执行;Ⅱ级-新区北区10.8平方公里以内的工业用地填方区地价、Ⅲ级-新区北区10.8平方公里以外平坦区域的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填方区地价均按照规划条件明确的填方区面积、用途参照所在级别同类用途基准地价的65%执行; 2.城市中心规划区V级以外的区级规划范围内的桥沟、李渠、姚店、枣园、万花山、柳林、河庄坪等乡(镇)区域的基准地价原则上按V级地基准地价的70﹪执行; 3.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延安宝塔区为十一等,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不能低于144元/㎡(9.60万元/亩); 4.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基准日:2014.12.31; (2)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 (3)权利状况:完整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4)土地开发程度:Ⅰ级用地:“六通一平”;Ⅱ级-Ⅲ级用地(老城区):“六通一平”;Ⅱ级-Ⅲ级用地(新区北区):“七通一平”;Ⅳ级-Ⅴ级用地:“五通一平”; (5)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6)容积率:商服用地:Ⅰ级-Ⅲ级2.5,Ⅳ级-Ⅴ级2.0;住宅用地:Ⅰ级、Ⅱ级-Ⅲ级(老城区)2.5,Ⅱ级-Ⅲ级(新区北区)2.0,Ⅳ级-Ⅴ级2.0;工业用地:1.0。 |
宝塔区乡镇基准地价表
乡镇名称 |
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 |
工业用地 |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元/㎡ |
万元/亩 |
|
青化砭 |
448 |
29.87 |
310 |
20.67 |
284 |
18.93 |
甘谷驿镇 |
440 |
29.33 |
289 |
19.27 |
264 |
17.60 |
南泥湾镇 |
320 |
21.33 |
266 |
17.73 |
236 |
15.73 |
松树林社区 |
310 |
20.67 |
262 |
17.47 |
234 |
15.60 |
蟠龙镇 |
305 |
20.33 |
252 |
16.80 |
225 |
15.00 |
临 镇 |
296 |
19.73 |
240 |
16.00 |
211 |
14.07 |
麻洞川乡 |
293 |
19.53 |
235 |
15.67 |
208 |
13.87 |
冯庄乡 |
273 |
18.20 |
223 |
14.87 |
197 |
13.13 |
元龙寺社区 |
261 |
17.40 |
209 |
13.93 |
183 |
12.20 |
梁村乡 |
233 |
15.53 |
203 |
13.53 |
178 |
11.87 |
官庄社区 |
236 |
15.73 |
206 |
13.73 |
180 |
12.00 |
贯屯社区 |
223 |
14.87 |
199 |
13.27 |
172 |
11.47 |
基准地价内涵:(1)估价基准日:2014.12.31; (2)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 (3)权利状况:完整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4)土地开发程度: “三通一平”; (5)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6)容积率:商服用地:1.2;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 |
四、附则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延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原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中心规划区及宝塔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的通知》(延政发〔2013〕56号)自行废止。
特此通告。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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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