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1〕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市场化投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2 06:53:17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市场化投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延安市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市场化投融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延安市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

市场化投融资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动市场化融资,全力扩大有效投资,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市场化投融资的意见》(陕发改投资〔2020〕14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延安市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市本级和管委会)整合升级、推进市场化融资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一)工作原则:按照“分类施策、资源整合,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市场引领、开拓创新”的基本原则,兼顾好短期任务与长期目标,兼顾好存量整合与增量投资,兼顾好扩大融资与债务化解,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的:整合重组做实做强市级融资平台,精简数量,提升市场化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招商引资等融资需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处置融资平台公司近期债务,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三)工作目标:融资平台整合后,原则上市本级融资平台不超过4家,打造一个总资产500亿元级以上综合性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各打造一个总资产50亿元级以上综合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高新区融资平台不超过2家,新区、南泥湾开发区只保留或打造1家融资平台。

二、重点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调研摸底阶段(2021年2月8日前)

全面开展融资平台公司摸底工作,同步摸排融资债务风险和融资需求,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1.摸清现有融资平台公司情况。对融资平台公司净资产、经营性业务、项目收益和负债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梳理认定市级融资平台公司名单。(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2.摸清国有资产情况。对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国资经营收入、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已建成的非公益性资产等优质国有政府资产和持有管理公益性资产情况进行清查梳理;对社会资本战略投资参与融资平台公司整合重组情况进行摸底汇总。(责任部门:市国资委)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现状。(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3.摸清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组织梳理近期市级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招商引资等资金需求。(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4.摸清债务风险情况。摸清市级融资平台公司近期债务到期情况、融资风险等相关情况。(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二)整合重组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

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信用评级、重点融资需求保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初步完成平台整合。

5.制定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方案。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于

2月26日前提出市级现有公司重组方案(包含国有资源注入、政府性债务和公益性资产剥离方案),报市政府按程序研究审定。3月19日前形成市本级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方案。(责任部门:市国资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国开行陕西分行)

6.3月底前形成全市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政府。(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国开行陕西分行)

7.实施整合重组。分层级、分步骤、分类别开展融资平台公司整合重组,通过先行示范、逐步推动,稳妥推进资源整合、资产评估、资产注入、撤销归并等具体工作。(责任部门:市国资委 配合部门:国开行陕西分行)

8.推进隐性债务风险化解。积极动员省、市金融机构参与,按照重点突出、精准施策原则,稳妥化解近期融资平台公司突出隐性债务风险,确保短期内隐性债务风险平滑过渡。(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国资委,国开行陕西分行)

9.增强融资能力。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做好对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招商引资等资金保障,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金融办,国开行陕西分行)

10.提升信用评级。积极争取省信用增进公司增信支持,为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增信,指导平台公司提高信用等级。整合后的市级平台公开市场信用级别原则上要达到AA。(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配合部门:市国资委,国开行陕西分行、延安银保监分局)

(三)市场运营阶段(2021年6月以后)

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强化力量配置、市场化运作,明确监管单位,做好日常运营监测预警,防范各类风险。

11.加大市场化运作支持。支持整合后的融资平台公司并购或组建专业化子公司,依法开展片区开发、产业园区、房产开发、工程承包、公用事业、污水垃圾、停车场、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经营性业务,实现现金流整体平衡。支持依托融资平台公司实施项目,承接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

12.强化专业力量配置。选强配齐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政府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兼任公司管理职务。平台成立专业投融资团队,引入有丰富投融资经验的人员作为融资专员,投融资团队和融资专员薪酬与市场化融资规模及质量挂钩。

13.加强运营监管。明确整合后的融资平台公司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公司的出资单位和主管(监管)部门履行出资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资产和债务管理,重点关注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使用状况、资产运营收益等内容。做好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隐性债务、融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延安市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国开行陕西分行等单位各抽调1-2名专职业务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协同推进各项事宜。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关于加快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市场化投融资的意见》(陕发改投资〔2020〕1441 号)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分工,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要积极借助国开行陕西分行以及省市银行、证券等机构力量,创造有利合作条件,共同推动融资平台整合升级。

(三)提升工作质量。市级有关部门、国开行陕西分行要加大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加强对县(市、区)业务指导,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全力推动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扎实做好各项前期摸底工作,利用好各类基础资料,资料不足的要积极开展补充性调查。加强各项数据资料的审核评估和检查,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可靠、准确客观。

(四)发挥专业力量。协调成立由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

所、咨询机构等组成的金融专家组,开展专业培训,帮助设计整合方案,协助完成相关调研策划、资产整合,为融资平台公司提供专业化的审计、评估、法律、担保、评级、承销等中介服务。

(五)强化工作纪律。融资平台公司整合重组工作涉及部门多、周期跨度长、工作内容敏感,工作人员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循工作程序,遵守各项安全保密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市场化投融资的意见》要求,尽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月8日前完成摸底工作,每月25日前向市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3月10日前将本县(市、区)融资平台整合重组正式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延安市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工作领导小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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