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138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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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延安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根据中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寸土必惜、寸土必用、寸土不弃、寸土不闲”思想,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排处置专项行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摸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逐宗调查核实,分门别类,制定台账。逐宗分析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及闲置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分类依法处置。实行清单管理,建立任务、项目、责任三张清单,明确处置时间表、路线图,处置一宗、销号一宗。除涉法涉诉土地外,杜绝产生新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与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挂钩,对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县(市、区),除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及扶贫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直至完成处置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为期两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全面摸排阶段。2020年年底前,由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管委会负责,对各自辖区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现状、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全面摸排,倒排时间,逐宗分析,一地一策,分类提出处置意见,特别是对一些“圈而不建”,造成土地长期闲置的项目要从严处置。到2020年年底前,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15%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40%以上。

第二阶段为专项整治阶段。根据摸排和整治情况,加大处置和整改力度,到2021年3月底前,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3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50%以上。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转变“重增量、轻存量”观念,进一步完善处置政策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挖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改变土地粗放利用和闲置浪费现状。

第三阶段为集中攻坚阶段。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施策加快土地供应。在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方面,对无用地意向的批而未供土地,通过依法依规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和规划条件,引导新项目落地时优先在该类土地上选址;对批而未征的,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要加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土地供应;对确实无法利用的土地,按照“增存挂钩”机制要求,积极做好失效用地批复撤销工作。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面,对无施工许可证但实际已开工建设的疑似闲置宗地,加强部门协调,通过出具开工证明的方式销号。

2021年年底前,除涉法涉诉外,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50%以上,闲置土地全部处置完毕。到2022年年底前,除涉法涉诉外,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全部处置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和管委会、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夯实高质量发展支撑的重要举措抓实抓细。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夯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延安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详见附件),统筹推进我市批而未供和闲置消化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要同步成立工作专班,统筹领导专项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跟踪督导。市级专班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全面掌握各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要靠前指挥,协调解决,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工作进展和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遏制新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

延安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刘晓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魏文涧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喜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张骁卫 市发改委主任

王利功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兰爱平 市教育局局长

杨欣阳 市科技局局长

常程炜 市工信局局长

冯奇海 市财政局局长

徐步亮 市住建局局长

贺延峰 市交通局局长

张拴林 市水务局局长

刘新光 市商务局局长

杜芳华 市文物局局长

韩 君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韩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专班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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