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10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救灾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2:07:42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救灾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日,我市境内普降暴雨,尤其北部、东北部地区先后出现短时特大暴雨。截止7日8时,子长市、安塞区、延川县累计降水量均超过了175毫米,其中子长热寺湾降水量254.5毫米。强降雨导致各县(市、区)出现不同程度的险情和灾情。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市委副书记、市长薛占海对防汛救灾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市防汛救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务必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救大灾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务实高效,扎实开展灾情核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灾情统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准确把握各项灾情指标内涵,明确时间、地点、灾种、影响范围、受灾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严重损坏和一般损坏房屋数量、农作物受灾和绝收面积、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农林牧渔、工矿商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直接经济损失等重要指标,如实填报实际受灾情况,不能以估算、折算等方式统计上报,确保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准确一致。市应急、水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交通、电力等相关部门要指导县区开展查灾救灾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灾情核查工作组,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应急、水利、农业、住建、交通、果业、电力等相关部门参与,尽快完成灾情核查工作,核查情况汇总后统一上报市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 尚睿哲,联系电话:7091162),同时,按照行业统计口径分别上报业务上级部门。

三、加大隐患排查,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持续加强防汛救灾工作,严密防范暴雨引发的城区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要强化隐患排查,组织力量重点对辖区范围内险库险坝、危险河堤、危窑危房以及滑坡滑塌、内涝和排水不畅等地段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并迅速排除隐患。要深入灾区,进村入户,对所有可能受到灾害威胁、需要转移安置的群众进行彻底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杜绝造成人员伤亡。要妥善转移安置威胁区群众,鼓励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等方式安置,确需集中安置的,要切实安排好群众基本生活。对贫困村、贫困户受灾的,由当地政府负责加大救灾救助帮扶力度,确保受灾的贫困村、贫困户不致贫、不返贫。

四、科学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做好灾后环境清理整治,对街道、村庄留存的淤泥、水上漂浮的杂物、沿河两岸残留的垃圾、倒房形成的废墟、折断的林木进行打捞清理。积极做好灾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要抓紧抢修灾毁的基础设施,尽快恢复交通、供电、供水、通信等设施。要加强农业技术指导,组建专家队伍,选派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群众开展自救、接种其他作物,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及时调拨调剂种苗、化肥、饲料、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确保满足灾区恢复生产需要。

五、夯实领导责任,持续加强汛期应急值守

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配备,随时抽查和通报防汛救灾值班情况,重点落实基层值班工作。要主动、快速、准确掌握突发性汛情、雨情、险情、灾情及发展动态,做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确保信息灵通、政令畅通。对迟报、谎报、漏报、瞒报汛情灾情信息情况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防汛救灾责任人不得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无故不到岗或擅离职守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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