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61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2020年度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2:07:50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2020年度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前扶贫攻坚的总体战略部署,我市提前开展2020年度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退耕还林政策兑现任务

2020年,我市退耕还林政策兑现面积192.74906万亩、补助资金44603.1596万元。

1.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兑现。2020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涉及2005年度退耕地还生态林第二周期第八轮、2006年度退耕地还生态林第二周期第七轮,两个年度兑现总面积为62.157万亩、补助资金为5594.13万元(延财办农〔2019〕24号文件已拨付到县区)。各县(市、区)各年度兑现面积、资金详见附表1。

2.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兑现。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涉及2013年度市级计划第八轮、2014年度市级计划第七轮、2015年度市级计划第六轮,三个年度兑现总面积为130.59206万亩、补助资金为39009.0296万元(延财办农〔2019〕115号、254号、〔2020〕24号文件已拨付到县区)。各县(市、区)各年度兑现面积、资金详见附表2。

二、检查验收和兑现的标准

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检查验收。要对造林面积、林木保存率、种苗质量、造林密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户登记,将兑现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认真填写《退耕还林外业调查表》,对保存率达不到退耕还林合格标准的地块,暂不得兑现,待补植合格后再兑现。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杜绝弄虚作假、谎报瞒报、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二是要严格执行政策兑现补助标准。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补助标准为每亩90元(粮食折现70元/亩,现金补助费20元/亩)。本次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为:2013年度市级计划面积每亩兑现430元(累计兑现已达到国家1600元/亩的标准);2014、2015年度市级任务每亩兑现160元(粮食折现140元/亩,现金补助费20元/亩)。

三是要加快资金拨付和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市、区)及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快退耕还林资金拨付进度,减少资金滞留时间,严禁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退耕还林资金。对违反退耕还林政策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领导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政策兑现需遵循的原则

一是要严格实行张榜公示制度。政策兑现前要将到户的面积和资金数量在全村张榜公示并拍照打印存档,作为上级检查政策兑现的公示证据。

二是政策补助要直接发放到户。在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时,严禁村组代领、二次分配,确保资金如数兑现到退耕农户。

三是要加强检查监督。对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地块,要认真调查核实,无异议后再进行兑现。对退耕还林承包大户,应处理好与原户主的利益关系。对群众有反映的,在利益关系未得到妥善处理前,要暂停政策兑现,待处理妥善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

四、时间安排

为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到防疫增收两不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7月底前把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足额发放到退耕户手中,并将政策兑现工作整体完成情况,兑现涉及的总户数、贫困户户数、人口、面积和资金统计表上报市退耕办。

附件:1.延安市2020年上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兑现面积和资金补助兑付表.doc


2.延安市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八次)政策兑现面积和资金补助表.doc

3.延安市2020年度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完成情况统计表.doc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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