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5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解决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不畅、把关不严、程序繁琐、时效迟缓等问题,全面规范和提升政府系统信息报送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标准。按照国务院总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最新工作要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特别注意“界定标准”以外的其他紧急信息。如发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涉及人员敏感的;有扩大蔓延趋势、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涉及外事、新闻热点、危害国家安全的;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极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所有苗头性、倾向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可不拘泥于突发事件级别划分标准,报送程序可不受限于一般公文审核程序,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尽量早报、绝不迟报。
二、信息报送内容。报送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造成的后果、伤亡人数、原因、危害、影响、前期应对处置、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基本要素。对一些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的原因、危害、影响等,首报时不清楚的可以暂且不报,待搞清楚状况后及时续报。对一些可能发生次生灾害或扩大影响的重要情况,可增加一些有关的必要说明。比如森林火灾,有必要说明植被种类、火场周围人员居住、有无重点要害目标等情况。语言表述要客观、真实、严谨,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避实就虚、含糊其辞。
三、信息报送主体。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是向上级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上级报送的重要紧急情况信息负责。各级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部门必须勇于担当、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四、信息报送时限。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分首报、续报、终报。首报要及时。事件发生后,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要第一时间上报。首报必须要快,掌握什么情况报告什么情况,重点要聚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后果、影响、危害等基本要素,电话报告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报告不得超过1个小时。对于情况复杂或情况掌握不清楚的突发事件,可以先报事、后报情。续报要详细。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首报的基础上,续报要突出事态发生的进展、采取的工作措施、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对事态影响的研判等内容。续报无次数限制、无内容限制,对事件处置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重要信息,可以随时续报。对持续时间长的突发事件,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追踪报告。终报要全面。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要对处置过程及善后工作进行系统整理。终报要重点聚焦调查的结果、原因的分析、经验的总结等内容,要做到有始有终。
各级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首报意识,确保重要紧急情况信息首接首报、应报尽报,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需说明原因并尽快报告。
五、信息报送程序。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但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事发地单位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要向所在地政府报告。事发地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整理汇总,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向上级行业部门报告之前,要先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中央和省级驻延单位、市属企业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六、信息报送方式。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要以书面报送为主,特别紧急的信息可以先电话报后书面报。按照省上要求,所有报送的书面信息均要通过“陕西省政务值班综合应用系统”报送。未部署“陕西省政务值班综合应用系统”的单位要尽快部署。下一步将逐步取消传真纸质类报送方式。
七、相关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信息报送的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快速、准确、高效、有序”的要求,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强化业务能力、改善硬件配置,切实增强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协作。各级政府上下之间,政府相关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一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发生,确保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情况。不同部门报送同一事件时要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保持口径统一,在事件规模、性质、伤亡人数等重要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联系,同步更新。三是严格信息保密工作。突发事件信息要严格保密,严禁泄密。工作人员要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信息严禁通过不加密的网络设施传播,尤其是一些内容比较敏感的信息,严禁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传播。四是努力提升值守人员业务能力。各级各部门有条件的,要指定专人从事值班值守工作,实行值班“大轮岗”的单位,要组织值班人员及时学习信息报送业务知识,加强陕西省政务值班综合应用系统业务培训,提高信息报送的工作能力。五是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追责制度,对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质量较高的县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信息迟报、压报、漏报、瞒报以及报告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并要求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因迟报、漏报等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以及有意瞒报的,按有关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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