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16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绿化造林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绿化造林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抢抓发展机遇,构筑黄河中游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现就我市2020年绿化造林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市完成绿化造林45万亩;编制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森林抚育48.7万亩;逐步开展低效防护林改造和退耕还林林分结构调整修复,完成退化林分修复年度任务;高质量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中期目标任务,完成“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行政村15个,开展“国家森林乡村”认定,确保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复检评估;创新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完成义务植树1000万株。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开展国土增绿
1.全力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绿化造林生产资料和劳力储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在依法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同时,适时调度,抢抓墒情、不违农时,认真组织实施,春季务必完成年度营造林目标任务的70%以上。要认真开展造林质量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及时补植完成2019年度各类工程项目,确保营造林质量。延川县要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强化林业工程组织管理,优化工程项目前置程序,春季务必开工建设并高质量完成2019年度三北和天保工程建设任务。
2.统筹推进重点区域绿化。继续跟进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及县乡道路沿线绿化治理,及时绿化恢复交通沿线、河流两岸可视范围内土地整理、基本建设等工程开挖、下压造成的山体创面和裸露地块,努力打造有路皆绿、有水皆绿“生态廊道”。加快推进秦晋峡谷、洛河峡谷及延河流域治理,构筑水土流失防线。认真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生态美丽乡村,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3.创新拓展全民义务植树。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规划一批主题新颖,寓意独特的义务植树基地,吸引社会各界名人志士、青年先锋、巾帼标兵、成功人士和绿色爱好者等参与营造多种形式纪念林(树)。要结合当地实际,策划具有林业生态文化代表性的建设项目,依托陕西省全民义务植树网平台,拓展网络捐款筹资,全面推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各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部门国土绿化职责,统筹推进各行业绿化造林。
4.有序开展草地改良培育工作。认真完成人工种草、草场改良和草原生态监测工作。继续抓好甘泉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和展示观测工作,科学推进高产优质牧草饲料化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项目,为牧草新品种试验、筛选、示范提供数据支撑。
(二)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
1.明确目标,高效保障创建。2020年,中、省将对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进行中期动态监测评估,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把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质量,以更高的目标要求来巩固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动态监测评估。
2.对标对表,全力补齐短板。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要对照市创森办下达的中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责任清单,开展自查,梳理问题,倒排日期,落实措施,补短强弱。各县(市、区)和延安新区、延安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及延安主城区要及时完善提升城市广场、公园绿地、休憩游园、延河绿地等重点区域绿化。延安国家森林公园要全面提升凤凰山、宝塔山、清凉山等重点部位生态修复建设,不断提升“三山”和山体公园景观水平。
3.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借助“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森林日”等重大节日,以市树市花、古树名木等生态文化为主题,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城市建设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营造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三)科学开展森林质量提质增效
开展森林经营是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构建健康稳定森林生态系统的主要途径,更是破解延安生态整体脆弱的现实需要。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森林经营工作,扎实开展森林植被摸底调查,分析研判林分状况,认真编制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合理确定经营措施,科学评估经营成效。要学习借鉴黄龙山、桥山国有林管理局“目标树”做业法,不断强化组织管理,创新工作方法,精心组织作业,各实施单位均要建设面积不少于500亩的示范点,着力打造一批科技支撑能力强、森林经营水平高、辐射带动效果好的样板林基地。要立足本地林分退化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现地论证,科学确定改造措施,合理配置更新造林密度,稳步推进低效防护林改造修复,不断促进森林正向演替。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深入一线抓进度,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国土绿化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积极落实各级财政投资,加大森林城市建设投入力度,保障全面完成中期规划目标任务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要创新思路,巧借外力,采用融资贷款或鼓励吸纳民间资本投入绿化造林,多元化促进林业生态建设。要强化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真正发挥生态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3.广泛宣传引导。要加强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及时报送营造林进度,认真挖掘宣传在国土绿化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措施,营造良好的生态建设舆论氛围。
4.重视苗木监管。要严格落实“两证一签”制度,严禁质量不合格种苗用于绿化造林。要积极开展种苗行政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程序及时查处违法案件。继续坚持就近就地使用当地苗木,扎实抓好苗木“去库存”工作,严禁外地长途调运县域内现有的苗木。
5.强化工程管理。要优化工程项目前滞程序,严把作业设计(实施方案)质量总关口,严格工程现场指导、施工监督、自查验收和日常管护等全过程管理。要认真落实封山禁牧措施,严禁在未成林造林地野外放牧。要强化档案管理,分类收集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为各工程项目长效监测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成立绿化造林质量督查领导机构,严格督查检查,确保各项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市林业局要在春秋两季开展专项督查,并在造林结束后进行专项考核,对工作不力、成效差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在全市通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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