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9〕120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2:17:54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9〕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9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时间

市级机关见习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23日-12月31日 报名遴选

2020年1月20日-2月21日 见习阶段

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见习时间。

二、见习范围

市级机关见习工作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见习范围。

三、见习条件

市级机关见习条件:

1.延安籍在外学习的普通高校全日制2017级、2018级本科生和非毕业学期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延安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生。

3.思想积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4.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5.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各县区参照上述条件,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到本地见习生的报名条件。

四、遴选工作

1.见习人数。市级机关见习名额为100人。其中:社会公开招募见习生50人,高校推荐50人。

2.报名方式。公开招募见习生登录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进入“2020年寒假大学生见习报名入口”按操作流程报名。

3.审核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名单于2020年1月3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2020年1月7日通过公开摇号确定50名见习生,见习人员名单于2020年1月10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各县区参照上述条件,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到本地见习的报名方式,接收见习生不少于30人。

五、工作要求

1.市级见习工作由市见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团市委负责组织开展见习期间的社会实践活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做好见习相关保障工作。接收见习生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指定专人对见习生进行指导管理,安排见习生到基层调研。见习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市见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级见习生统一办理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列支。

2.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由见习单位签署意见报市见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见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见习生发放见习证书。

3.各县区政府要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于2020年1月2日前将见习活动实施方案报市见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20年3月前推荐3-4篇优秀见习文章(文章内容形式不限)到市见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县区和各有关高校在遴选过程要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广泛宣传动员,公开择优遴选。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生,必须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和见习生名单。

附件:1.2020年寒假见习名额分配表.doc


2.2020年寒假见习单位分配表.doc

3.2020年寒假见习报名推荐表.doc

4.2020年寒假见习考核表.doc

5.2020年寒假见习生汇总表.doc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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