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20〕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市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市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函〔20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延安市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脱贫攻坚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孙矿玲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朱东平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张延存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群英 国家统计局延安调查队队长
刘 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许怀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郝雄雄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向东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宁玉发 国家统计局延安调查队副队长
冯 永 市扶贫局副县级督查专员
卢延红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
高海红 市工信局副局长
呼凤强 市民政局副局长
谢世雄 市人社局副局长
万 锋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庆晋 市水务局副局长
高宝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郑 义 市卫健委纪检组长
兰云发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靳晓宏 市医保局二级调研员
杨武德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郭明杰 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处长
曹林鹏 市移民搬迁办副主任
徐茂军 市残联副理事长
马延明 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延安调查队,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我市普查实施方案,协调落实普查员选调工作,组织开展普查培训、普查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清理核实建档立卡资料,督促指导普查登记、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普查结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宁玉发同志和冯永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普查经费,按照全市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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