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9〕7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职前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2:22:50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职前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9〕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职前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25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职前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孙矿玲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张延存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旺京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刘卫中 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

闫富平 市检察院政治部部长

师正平 市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组长

梁建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王根科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曹林安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新发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郑 丽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海红 市工信局副局长

刘雁冰 市卫健委副主任

张 强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曹道君 市委保密机要局调研员

刘志亮 国网延安供电公司副书记

杨彦辉 市无线电管理处副处长

武忠远 延安大学副校长

王玉彪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杨小宁 延安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李新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职前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职前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建立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职前培训工作中跨部门协作的重要问题;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研究制定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职前培训的工作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和分工协作,安排部署延安考区考务组织实施和职前培训工作具体任务;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召开前,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单位并抄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司法局要会同其他成员单位认真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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