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9〕80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2:23:03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9〕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市政府决定成立延安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孙矿玲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延存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小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叶二凹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根科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杨光彦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郭 斌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 员:柳江川 市科技局副局长

高海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曹林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焦宏发 市民政局副局长

谢世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张亦君 市农业农村局副县级干部

王恒伟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庆钧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怀瑞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董志福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勇 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石建国 市税务局副局长

马延明 人民银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郑艳霞 市总工会副主席

闫晓妮 团市委副书记

贾宝兰 市妇联副主席

徐茂军 市残联副理事长

任世咏 市工商联秘书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就业工作宏观规划和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全市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交流推广经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世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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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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