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9〕2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延安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2:25:32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延安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9〕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延安赛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

陕西省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延安赛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联赛架构

群众足球三级联赛即陕超、陕甲、陕乙三级联赛。陕乙联赛由各县区政府主办,县区体育部门和足协具体实施,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由组队参赛。陕甲联赛由市政府主办,市体育局和市足协具体实施,参赛队伍为各县区陕乙联赛冠军队。我市陕甲联赛冠军队代表延安市参加陕超联赛。

陕甲、陕乙联赛实行赛会制,陕乙联赛每年4-5月进行,陕甲联赛每年6-7月进行。陕甲联赛冠军代表延安市参加每年8-12月举行的陕超联赛。

二、发展目标

2019年,市本级及各县区要积极组建群众足球队伍,全市各级群众足球队累计达到80支以上;全面启动陕乙、陕甲联赛,使群众足球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达到一定竞技水平和较大社会影响,并组织参加陕超联赛。

2020年,群众足球队伍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群众足球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市各级群众足球队累计达到150支以上;规范提升群众足球三级联赛,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将联赛打造成全市知名、球迷认可、百姓喜爱的精品赛事。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队伍组建。各县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辖区内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学校除外)组建群众足球队伍。2019年,市本级群众足球队伍不少于8支,各县区群众足球队伍不少于6支;2020年,市本级群众足球队伍不少于12支,各县区群众足球队伍不少于10支。每年4月1日前,各县区统一汇总辖区内群众足球队伍组建情况,报市体育局。

(二)完善场地设施。各县区政府要将公共足球场地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城乡总体规划,确定举办群众足球联赛场地。市级场地应满足正规比赛场地要求,县级尽可能达到比赛场地条件。到“十三五”末,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标准足球场和1-2个非标准足球训练场。2019年4月10日前,各县区确定本辖区比赛场地并报市体育局,由市体育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验。

(三)加强人员培训。市、县体育部门和足协要加大群众足球教练员培养力度,加强群众足球裁判员队伍建设。面向当地体育教师、专业体育院校学生、足球爱好者等群体,举办教练员、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培训班,深入开展足球理论、技战术、医疗康复、团队管理等方面培训,为群众足球联赛顺利起步、健康开展提供人员支撑。市足协要加强对各县区足协业务指导和支持,提高人员培训质量。

2019年,举办D级教练员培训班2期,二级裁判员培训班2期。2020年,举办D级教练员培训班2期,二级裁判员培训班2期。各县区足协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市体育局和市足协,每年至少举办1期教练员和裁判员培训班。

(四)强化赛事组织。各县区政府要加强与市体育局的沟通协调,统筹做好延安市群众足球陕乙联赛的安排部署和综合保障工作。市体育局、市足协要加强与省体育局、省足协的沟通协调,统筹做好延安市群众足球陕甲、陕超联赛的安排部署和综合保障工作。市、县体育部门和足协要认真宣传贯彻省体育局、省足协制定的联赛竞赛规程和实施细则。成立联赛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严格落实全省统一制定的纪律处罚管理规定,落实违反赛风赛纪“黑名单”制度,强化对裁判员的选派和监督。市、县两级公安、卫健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确保赛事安全运行。

(五)做好赛事宣传。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群众足球联赛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在主流媒体上定期公布联赛排名。鼓励相关媒体对比赛赛程进行直播或录播。加强与专业体育网络媒体的合作,挖掘联赛背后的故事,打造一批“草根”足球明星,扩大赛事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鼓励社会参与。各县区政府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调动社会力量支持群众足球发展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业余足球俱乐部、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有利于群众足球发展的公益活动。积极探索与专业赛事推广公司合作的模式,不断深化对赛事、球队、广告、衍生系列商品等资源的市场开发,促进足球产业相关的文化体育消费提档升级,提升赛事运营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县级体育部门牵头,宣传、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住建、卫健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群众足球联赛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赛事举办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落实赛事经费。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群众足球领域。市体育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引入社会资金资助,多渠道筹集办赛经费。市财政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90万元(市本级25万元,每个县区补助5万元),用于保障我市群众足球三级联赛所需经费。各县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群众足球联赛正常举办所需经费。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府要认真总结赛事举办情况,按年度形成书面报告,每年11月底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体育局、市足协要加强对各县区群众足球联赛开展情况及场地建设、人员培训、赛事组织、宣传推广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分年度总结工作上报市政府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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