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9〕8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使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森林防火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我市气候异常干旱,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加之,春节将至,林区返乡人员,群众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活动剧增,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增大。各县区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讲政治、顾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和大事来抓,对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再安排、再部署。节前要组织做好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督促检查和一线消防队员的慰问工作,切实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进一步细化责任,按照森林防火“五责”体系,切实落实包保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各个环节,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保障、责任有落实,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秩序不乱、力度不减,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延安市冬春季林区野外用火戒严命令》,切实加强民俗用火、农事用火管理,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林区上坟烧纸、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祭祀用火等行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火灾多发区、易发区再组织一次全面的火险隐患排查“回头望”,按照“分片包干、网络化覆盖”和“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瞭望、巡护人员要上岗到位,加大重点部位巡查,强化重点人群管护,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严防人为火灾发生。特别是除夕、元宵节重点时段,对重点防火单位和核心部位,要组织林业、森林公安等专门人员加强巡查巡护,严防死守。对非法用火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级森林防火工作和野外用火管理情况进行稽查。
三、切实强化应急处置,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各县区要按照森林防火预案的要求,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全面落实扑火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物资储备等工作。春节期间,专业森林消防队、应急队和驻防森林消防部队要全员备勤、集中食宿、靠前驻防,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留足备勤人员,认真组织演练,熟练掌握扑火技能,提高火场应急能力。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反应、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各级党政领导要亲临火场,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科学扑救,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范意识
各县区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和“宣传日”专项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深入社区、乡村、学校,走近市民、林农、学生,融合传统媒介和现代媒体,结合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覆盖广泛、反差明显、氛围浓烈的森林防火宣传环境,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用火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要加大《森林防火条例》《延安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延安市烟花爆竹孔明灯禁限放管理规定》《延安市冬春季林区野外用火戒严命令》等政策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准确发布火情信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共同关注、参与、支持的森林防火氛围。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确保防火信息畅通
各县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强化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调度、卫星热点反馈工作,准确掌握火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瞒报、迟报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不按时报告情况的将予以通报。各县区、市直林管局要将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安排于2月2日前报市防火办,同时上报各乡镇、林场值班电话,以备抽查。凡因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得力,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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