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8〕134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2:35:39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8〕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同意,定于2018年10月12至13日在洛川县举办第十一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第十一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由农业农村部、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延安市人民政府、洛川县人民政府承办,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中国苹果产业协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协办。届时,农业农村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延安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出席,国内外知名果品营销加工企业、苹果专家及省内外新闻媒体将应邀参加。

博览会10月10日至11日布展,11日在洛川县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会展中心苹果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12日至13日在洛川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国际会展中心召开。12日上午8:00现场参观,11:00在洛川县举行博览会开幕式,开幕式结束后举办农民庆丰收论坛、“果王”评选活动。13日举办营销推介招商、苹果旅游观光、农民趣味运动会及大会总结会暨新闻发布会等。

二、展位安排及要求

博览会为各县区安排展位52个,其中:洛川县9个,富县6个,宜川县5个,宝塔区、黄陵县各4个,安塞区、延川县、延长县、子长县、志丹县、吴起县、黄龙县、甘泉县各3个。每个展位参展企业或合作社要使用高清写真材质制作介绍展板一块(规格宽1.15m×高3.1m),由各县区组织参展企业或合作社自行设计、制作和布展。展品除苹果外,还可以展示本县区的其它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品。

三、加强组织领导

博览会开幕已临近,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大会专项经费的筹备落实工作;市果业局负责协助产业发展研讨会、果品营销推介会、展览展示和现场参观等活动,联系邀请有关专家参会;市商务局负责邀请国内外苹果经销商参会参展,协助办好相关电商活动;市旅发委负责协助办好苹果旅游观光采摘月活动;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苹果博览会的安全保卫工作;市食药局负责协助做好博览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联系中、省、市媒体记者做好宣传及新闻报道工作;市农机中心负责农业机械展览、现场演示。洛川县政府要组织力量,切实搞好场馆布置、邀请接待、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确保会议顺利举办。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会参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博览会顺利举行。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农业、果业及企业(合作社)做好参展工作,提前与果品营销加工企业开展合作与购销业务洽谈,确保在大会期间有一批项目集中签约。同时,还要积极组织果农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到洛川考察学习,全面提升我市现代果业发展水平。大会组委会为每个县区提供4名参会人员的免费食宿,其余人员食宿可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县区10月9日前与会务组、展览展示组对接展位布展事宜,并将参会人员名单同时报组委会会务组和市果业局加工流通科。

会务联系人:强鑫(18291112988)张延芳(13509115629)

电话:0911-2697676 0911-2697152

传真:0911-2691786 0911-2691788

邮箱:pingguoblg@163.com

展览联系人:王延刚(13772252686)

电话:0911-8382219

传真:0911-8382218

邮箱:wangyg338@163.com

延安市联系人:刘江龙 (13991787011)

邮箱:yanguo2886236@163.com

电话:0911-2886236

附件:第十一届中国?陕西(洛川)国际苹果博览会人员回执表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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