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8〕113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2:35:50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延政办函〔2018〕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汲取深刻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市政府常务会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正处于夏秋季火灾低发期向冬春季火灾高发期的转折点,各类单位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频繁,群众旅游休假集中,学校陆续开学,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宾馆饭店、交通枢纽等场所人流物流密集,各类致灾因素增多,防控难度加大,火灾风险明显增加,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各地火灾故事的深刻教训,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绷紧防火安全这根弦,保持高度警惕,深入分析研判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防范上来,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从8月30日至9月10日,全市以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商业综合体、机场车站、学校医院、“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居民村落等容易发生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住建局、人防办、规划局、工商局、房管办、消防支队等部门,对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未审先建、未验擅自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能、消防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地下建筑,督促责任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整改违规建设,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二)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公安局、工信委、城管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对易燃易爆场所和企业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规定设置保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三)由市消防支队牵头,会同市安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等部门,对商业综合体、机场车站、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微型消防站能力建设等方面情况。

(四)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安监局、民政局、电力局、消防支队,对群租房、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且极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一律进行取缔,责令按照规定设置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简易喷淋,并进行安全教育。

各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严格执法,限期整改,并于9月15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消安委办公室(市消防支队)。市消安委办公室要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对重大消防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各县区政府也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公安、消防、安监、住建、城管等部门对辖区消防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严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各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负责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纳入企业日常管理,经常研究消防工作、开展消防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持续加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市消安委和各县区政府要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统一协调的指挥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查找救援力量、装备、水源和组织等方面的不足和差距,在工作中抓紧协调解决。公安消防部门也要加大对中省驻延企业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完善灭火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灭火救援水平,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的上,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市消安委和各县区政府要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发挥单位、社区、农村宣传栏、文化橱窗以及消防站等消防宣传阵地作用,播放消防警示片、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大力普及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强力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各街道、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和物业单位要经常性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教育,提醒居民注意用电、用火、用油、用气安全,查找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学习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发动群众通过“96119”举报火灾隐患,营造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氛围。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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