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8〕105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2:39:28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8〕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和《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我市《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1”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做好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国务院确定我市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6个试点地区之一,体现了对延安改革发展的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抽调发改、住建、国土、规划、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精干力量,脱离原工作岗位,集中研究制定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方案,按要求时限上报国家住建部。我市试点方案形成后,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逐级报审,尽早启动实施,在为民服务大厅划出专门区域,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受理专区,公开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一窗受理、集中审批、统一出件。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区,最大限度为企业和办事主体提供方便。

二、全面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要指标之一。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梳理、全面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市政府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施工许可办公室,具体负责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简化、市县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市县工作专项督查考核评估和中省督查评估考核相关工作。鉴于部分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在组建,今年前三季度这项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市住建局副局长李建军具体负责,第四季度开始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王建军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发改、住建、审批、国土、规划、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抽调,抽调人员要脱离原工作岗位,在市审批局集中办公。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施工许可办公室,全面推进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简化工作。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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