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8〕45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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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8〕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延安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延安市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18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17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隐患发育,其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点多面广、危害严重。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2956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79.83%,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29处:其中滑坡338处,崩塌370处,泥石流8处,地裂缝1条,地面塌陷12处,威胁人员18656人。

2017,受汛期持续降水和突发性暴雨等因素影响,在全市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全市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作用进一步发挥,完成了甘泉县、安塞县、志丹县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10余次,参加演练人数达1.5万人;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培训,累计受教育人数达18万余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动态更新;通过搬迁治理,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另有部分隐患点已经纳入了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3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18万元。

二、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部门资料,预计今年5-10月我市降水总体正常略偏多,其中7-9月降水量较常年正常略偏多,5月、6月、10月降水量较常年正常略偏少。

汛期各月降水量预测:5月份30-60毫米,各县区较常年同期正常略偏少;6月份40-80毫米,各县区较常年同期偏少5%~20%;7月份100-127毫米,各县区较常年同期偏多5%~20%;8月份105-130毫米,各县区较常年同期正常略偏多5%~10%;9月份60-95毫米,各县区较常年同期偏多10%~30%。由于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出现局地突发性暴雨等气候事件的可能性较大。

根据我市地灾分布、发育特征,结合今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对今年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

1.吴起县:薛岔社区-长城镇-白豹镇-洛源街道办-吴起街道办-五谷城镇

2.志丹县:顺宁镇-保安街道办-旦八镇-永宁镇-杏河镇

3.安塞区:坪桥镇-建华镇-沿河湾镇

4.子长县:(1)石家湾便民服务中心-瓦窑堡街道办-马家砭镇

(2)高台便民服务中心-涧峪岔镇-玉家湾镇-曹家坪村

(3)余家坪镇-热寺湾便民服务中心

5.延川县:延水关镇-大禹街道办-永坪镇

6.延长县:黑家堡镇-郑庄镇-七里村街道办-张家滩镇-安沟镇-交口镇-雷赤镇-罗子山镇

7.黄陵县:店头镇沮河河谷区-桥山街道办仓村塬区区段

8.宜川县:丹州街道办-壶口景区-云岩镇

9.黄龙县:石堡镇-白马滩镇

10.洛川县:旧县镇-凤栖街道办-交口河镇

11.富 县:张家湾镇-直罗镇-张村驿镇

12.甘泉县:桥镇-美水街道办-下寺湾镇

13.宝塔区:柳林街道办-桥沟街道办-凤凰街道办-南市街道办-枣园街道办区域(延安市中心规划区)、新区

(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城镇

宝塔区城区、新区、南泥湾镇(南泥湾景区)、河庄坪镇(打造省级特色小镇);子长县安定镇(打造省级特色小镇);延川县大禹街道办、永坪镇、乾坤湾(打造省级特色小镇);延长县城区、交口镇、七里村镇;安塞区金明、真武洞、白平街道办;吴起县吴起镇、城区街道办;志丹县街道办、保安镇;甘泉县美水街道办;富县茶坊镇、张家湾镇、牛武镇;宜川县丹洲街道办、云岩镇;洛川县凤栖街道办,交口镇;黄陵县桥山镇、店头镇、隆坊镇。上述城镇人口稠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特别是城镇里的沟谷地带,修窑建房,开挖山体坡脚,排水不畅,在降水等条件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几率较大。

(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公路方面:国道210延川至宝塔区甘谷驿段,宝塔区河庄坪至安塞地方道路(旧路),宝塔区至延长公路甘谷驿至黑家堡段;安塞区至子长段(安子路),省道303安塞区至志丹段;延长县至张家滩公路,张家滩中学至张家滩乡政府段;甘泉境内崂山段、曲南路;国道309宜川县至壶口景区段、宜集路、延黄路宜川段;吴起县吴定公路;志丹县志丹-南梁在建二级公路;201国道洛川县交口河镇至黄陵段;黄陵县黄五路、黄店路及延黄高速公路扩能工程黄陵、富县、甘泉、宝塔区、安塞段等;304国道黄龙县圪台乡至宜川区段;绥德至延川、清涧至子长通县高速公路。以上路段在修建过程中形成大量危岩体和高陡边坡,在降水、振动等诱发作用下,很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路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危及行人、车辆的安全。铁路方面:神延铁路子长-延安段,西延铁路黄陵-延安段,蒙华铁路安塞段。机场方面:延安新机场。

(四)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输油输气管线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靖西一、二、三线延安段;西气东输:延川、子长段;长庆输油一处:靖边-咸阳管线延安段,安塞-延安段,化子坪-沿河湾段;长庆输油三处:吴起-定边段;延长集团管道公司:输油二处安塞-永坪段、子北-永坪段,输油三处姚店-永坪段、七里村-姚店段,输油四处吴起-延炼段,输油五处:延炼-西安段、延炼-铜川段,输油六处姚店-甘泉段。

(五)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区

黄陵店头东北部煤矿区和子长县城区南部煤矿区,随着煤炭资源的开采形成的地下采空区,采掘过程中的机械振动,爆破,降水以及工程建设等生产活动引发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灾害的可能性增大。一些煤矿井口、工棚、职工宿舍选址不合理,开采过程中的弃土弃石、煤渣、煤矸石等堆放不合理,遇强降水等可能遭受崩塌滑坡危害或引发泥石流灾害。

(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情况、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从中选择威胁100人以上的31个作为2018年市级防治方案隐患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应急防治措施(详见附件)。

(七)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根据气象部门2018年汛期降水预测结果,预计今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段为5-10月份,其中5月至10月为高发期,7至9月降水量较常年正常略偏多,应重点加强防范。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签订地质灾害安全责任书,夯实各部门防灾减灾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

(二)内外联动,协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为有效开展地灾防治工作,加强对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和突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和管理工作。各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要加强与应急、发展改革、财政、气象、水利、建设、民政、地震部门单位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市、县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延安市突发应地质灾害急预案》的分工和职责,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县区、乡镇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要落实监测人员经费补助和必要的工具,保证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明显的警示牌,隐患点必须安排监测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并将“地灾避险明白卡”和“地灾防灾工作明白卡”发到每一户受威胁群众和防灾责任单位手中,切实提高受威胁群众的防范意识。保证隐患点时刻处于监控中,要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群测群防网络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群测群防人员进行地灾基础知识和基本监测技能的学习、培训、指导。对威胁30人以上的隐患点,监测责任单位在国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防抢撤”方案,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隐患点防抢撤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要特别注意雨后随时巡查监测,捕捉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做出适当的预报预警,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地质灾害安全防治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进行防治。交通、公路、铁路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在建或已建成使用的各等级公路、铁路、桥梁、隧道两侧及正在施工建设的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详细排查,重点排查公路两侧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桥梁周边危险坡体、隧道两侧等;市、县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要加强管道运行及管道周边的安全监管排查,防止因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造成管道破(断)裂引发油气泄漏等灾害的发生。市、县煤炭和安监部门应加强对矿山企业监管,对矿山安全及隐患进行排查,预防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三项制度。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值班、险情巡查和险灾情速报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全年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室要值班要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市级值班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值班电话、传真:0911-8200380。二是严格执行险灾情信息速报制度,一旦出现险灾情,立即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时限要求,对灾情逐级上报、续报。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三是严格执行险情巡查制度,对已调查掌握的地灾隐患点进行巡查检查,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落实防治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等,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六)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杜绝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新建的城镇新区建设,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与矿权审批、国土资源执法密切协作,特别是土地收储项目、异地搬迁项目,在供地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零星分散的宅基地,要主动服务,现场鉴定,提出防治措施建议,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落实经费,切实保障地灾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各级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求及时拨付,确保地灾防治的日常管理、值班、汛期突发地灾应急调查处置等工作顺利开展。

四、汛期巡回检查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将于5月份开始,组织力量分南北两片对各县区地灾防治工作和重要地灾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

南片:宜川-黄龙-黄陵-洛川-富县-甘泉

北片:宝塔-吴起-志丹-安塞-子长-延川-延长

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汛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中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隐患点监测和值班等各项工作,加强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

附件:延安市2018年威胁100人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析预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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