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8〕2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安全生产领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宏玉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杨光远,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郭平社,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斌、牛永红和市安监局局长薛宏伟、市煤炭局局长姜润虎为副组长,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同时,下设由市级行业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三个安全攻坚行动专项工作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攻坚行动措施全面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及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攻坚行动负总责,认真落实企业自查自改和上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对攻坚行动不认真、工作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县区也要制定三项行动具体方案,及时报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领导小组备案。要进一步摸清、找准三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各企业要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五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产整顿,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市安委办要加强“三项攻坚行动”纳入目标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并要适时派出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等进行宣传教育,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种事故隐患和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要造册登记、严肃查处,直至整改验收后方可销号归零。并要加大反面典型和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攻坚行动信息月报制度。市级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区于每月3日前向市“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于2018年12月25日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同时,分别向省级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浩亮
联系电话:2161188
传真电话:2161186
电子信箱:395940613@qq.com
附件:1.延安市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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