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5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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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159号








宝塔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国办发〔2017〕26号)、《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延发改环资〔2016〕46号)等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分布推进的原则,计划在市区居民小区、学校、机关单位确定第一批垃圾分类收集示范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生态延安、圣地延安、幸福延安目标,提升延安城市和人居环境品位,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原则,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7年10月试点全面展开,年底试点区业主知晓率100%;2018年12月完成试点运行,业主参与率95%以上;2019年2月底,经验总结,提出推广意见。

三、试点单位

延安为民服务中心、延安新区管委会、延安实验小学、延安实验中学、延长石油世纪华宝小区、延长石油小区、紫玉东方小区、林凯唐缘小区八个示范点。

四、工作内容

(一)业务培训。由建设单位和实施单位统一组织,对试点单位及试点小区所在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在试点小区放置:智能型两分类箱(包括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智能型可回收箱、有毒有害垃圾桶,智能垃圾袋发放兑换一体机。

(三)投放流程。小区:发放居民二维码信息卡→居民自助领取垃圾袋→垃圾分类智能投放→日常巡检→积分兑换→垃圾分类运输→末端处置。单位:用户正确分类生活垃圾→感应式箱体感应开门、可回收箱刷卡开门→可回收物积分获取→积分兑换→垃圾分类运输→末端处置。

(四)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1.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2.厨余垃圾包括:试点单位食堂、居民日常饮食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及日常生活中烹饪前的厨余垃圾,如丢弃不用的菜叶、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3.其他垃圾包括:除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各种生活垃圾,如污染的纸张、破碎陶瓷用品、尘土等。4.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五)奖励措施。小区:厨余及其他垃圾居民按照正确的生活垃圾进行正确分类及正确投放,可获取相应积分奖励;可回收物按照重量及类型折合相应的积分奖励发放给予居民,获取的积分可在积分兑换机上兑换礼品,也可在积分兑换礼品活动现场兑换礼品。单位:可回收物按照重量及类型折合相应的积分奖励发放给用户,获取的积分可在积分兑换礼品活动现场兑换礼品。

(六)经验推广。在试点工作的运行期内,做好用户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对用户投放、分类及巡检的数据做好收集分析,每月做好相关数据的报表工作;对可回收物收集的量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便于后期的经验推广。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做好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成立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晓军副市长担任,成员为市政府办、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办、市教育局、机关事务局、宝塔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垃圾处理场及8个试点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呼世慧担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党委委员、调研员杨林同志担任;市垃圾处理场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统筹管理,对具体工作和本实施方案中未尽事宜进行研究处置。

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市政府办:审批、发布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推进有关会议,协调推进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项目立项、审查等事宜;市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项目资金审批及运行费用的核拨;市城管局负责试点项目的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工作;市房产办负责落实选定试点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配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市教育局负责落实选定试点的学校,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市机关事务局配合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宝塔区政府督促区级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城郊各乡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区管委会配合做好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市垃圾处理场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项目的建设、试点运行工作的实施、监管、宣传、协调和经验推广等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宝塔区政府对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负总责,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阶段目标及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顺利实施。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分。

(三)加强监督,规范实施。市城管局、宝塔区要加大对第一批分类收集单位、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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