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5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单位: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延人办函〔2017〕36号),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详细、具体意见。市政协委员会召开了第八次双周协商会和五届三次主席会议,与市政府就政协提案办理相关工作进行了沟通座谈,并提出了具体意见。根据反馈情况看,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承办单位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个别承办部门对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意见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不强;二是部分承办部门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深入,落实“三见面”制度不够,以电话联系代替见面,以文件答复代替办理。同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未按照要求送达代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政协提案答复函不能及时进行网上回复;三是代表委员“被满意”现象依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解决问题的方案停留在纸上,没有实质性进展,个别承办部门不是从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把功夫下在了让代表和委员填“满意”上。
认真负责地办理建议提案,是市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延政办函〔2017〕 14号)要求,对本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回头望”,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再分析、再落实、再提高。二是严格落实“三见面”制度。还未与代表和委员见面的承办单位,要尽快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意见,协商解决办法。不得以电话沟通和网上回复为由结束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让代表委员了解办理情况,见面率务必达到100%。三是抓好建议提案意见建议的落实。对于具备办理条件的建议提案,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务必在年内办结。对于暂时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建议提案,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寻求突破,并与建议代表或委员联系,沟通意见,提出解决措施和计划,不得敷衍应付。四是扎实做好市人大确定的重点建议和市政协主席领办的提案办理工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重点监督办理的建议5件,针对石忆代表《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停车场点划定、审批和管理的建议》(第100号)和高延军代表的《关于缓解我市“停车难”的几点建议》(第103号),市公安局、市规划局等相关单位要深入调研,多措并举,多方合力,切实解决好“城区停车难”突出问题;段向斌代表《关于将延川旅游纳入延安市旅游环线的建议》(第14号)、侯俊平代表《关于打造延长黄河湿地公园的建议》(第15号)、杨宏兰代表《关于支持安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07号)和李海燕代表《关于将子长县旅游景点纳入延安市精品旅游线路的建议》(第111号),市旅发委要加大宣传力度,编制专项规划,挖掘潜在资源,全力推进全域旅游,助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经济转型发展;辛守奇等代表《关于发展油用牡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有关问题的建议》(第4号),市林业局要加大产业扶持力度,通过龙头企业带动,示范引领推广,逐步实现规模化和效益化;薛云峰等代表《关于加大对农贸市场、农资经销商管理及对假农资打击力度的建议》(第60号),市农业局要研究整合农业执法资源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刘晓勤代表《关于重视0-3岁婴幼儿早期托管的建议》(第86号),市卫计局、市人社局要加强宣传指导,注重规划先行,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市政协提案主席领办件的6件提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单位要逐件研究,逐件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认真加以解决。
各承办单位务必于11月10日前向建议代表和提案者反馈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的最新办理落实情况并征求意见。要认真总结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今年办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主要做法、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等内容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认真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一览表(附件1、2),11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上报市政府督查室。承办5件市人大重点建议和6件市政协主席领办提案的单位,要专题上报所承办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各承办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望”,市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问责办法》,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办理任务的单位进行问责。市政府督查室也将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办法》(延市办字〔2015〕14号)要求,进行考通报批评并打分,分值纳入各单位2017年度年终分值由市考核办核减。逾期未上报相关资料的,在年终考核中扣除3分。
联 系 人:惠卫东 联系电话:2169518
电子邮箱:175229004@qq.com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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