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85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庆展会工作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庆展会工作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1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庆展会工作的通知》(陕清组字〔2017〕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庆展会工作的通知
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节庆展会活动的管理工作,2015年7月成立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清组)后,出台了《陕西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节庆展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节庆展会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办节会;二是部门经过批准的展会活动,再次举办时未履行备案程序。为进一步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于节庆展会活动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节庆展会活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节庆展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规范节庆展会活动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是节省政府财力、物力、人力的重举措。各设区市政府要履行好节庆展会的初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对主题重复、立项随意、社会影响力小、财政资金花费大、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不明显的节庆展会活动,严格审核把关,控制办节办会数量。要引进社会力量办节办会,把党政机关在节庆展会中的角色,从主导办节办会逐步转变成为节庆展会活动提供内容引导、服务保障等。
二是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要加强《陕西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宣传贯彻力度,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特别是办法和细则中明确的申请和备案程序、所需材料以及时限要求,自觉按照办法和细则要求履行节庆、展会活动的初审、申报、备案工作,避免出现因申报材料不齐和时限不够而影响审核备案的情况。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本地本部门节庆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防止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办节办会和办节办会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对部分节庆展会活动进行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将进行书面通报。对于在办节过程中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给予取消举办资格、取消活动项目的处罚。如有未经批准擅自办节的,查实后将报请省委、省政府,给予主要负责同志警告、严重警告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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