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61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清理各类“问题地图”,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安全和利益,按照省测绘局等部门单位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测发〔2017〕4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贺忠乾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杜喜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韩 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 苏 锋 市网信办主任
曹道君 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赵军政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进科 市教育局副局长
苏雅琳 市文物局副局长
郑 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马立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高志迎 市外事办副主任
常延平 市政务公开办主任
折小利 市无线电管理处副处长
杨晓伟 延安海关副关长
陈 鹏 延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参谋
市覆盖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王恒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中省有关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问题地图”整治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搞好相关工作,建立地图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查处及本系统内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网信办:组织互联网服务单位进行自查并开展跟踪检查;负责指导协调有关专项行动的网络舆情工作。
市国家保密局:组织对标注涉密信息地图和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等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重大案件和违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联合开展查处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教材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文物局:负责督促博物馆等场馆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新闻出版局:负责督促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督促涉及地图产品销售流通领域(含电子商务平台)和户外广告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外事办:负责各级外事机构整治工作及处理有关地图、地名的涉外事务。
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督促政府网站的排查整治工作。
市无线电管理处:协助开展互联网网站的排查整治工作。
延安海关:负责进出口地图产品的排查整治工作。
延安军分区:协调开展相关地图密级鉴定和涉军案件联合查处工作。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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