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31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城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2:53:03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延安城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构建城区立体交通网络,市政府决定成立延安市城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项目建设,现就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薛占海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马宏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晓军 市政府副市长、新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 裴小元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局长
王利功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贺忠乾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骁卫 市发改委主任
冯奇海 市财政局局长
杜喜平 市国土局局长
张 宇 市环保局局长
曹世斌 市规划局局长
张拴林 市水务局局长
贺延峰 市交通局局长
徐步亮 市住建局局长
呼世慧 市城管局局长
马东坡 市旅发委主任
王明山 市人防办主任
李宏安 市城区改造指挥部主任
刘建华 市房屋征收局局长
曹延安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杜 鹏 宝塔区政府区长
常程炜 市重大项目办主任
董世民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城区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环境保障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骁卫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常程炜同志兼任。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100673.html
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