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46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1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水平,规范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民互动方面的作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74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按照中、省要求,今年对全市政务公开评估、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进行了有机整合,统筹制定了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并对承担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有关部门制定了个性化的评估指标体系。今年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0-12月集中展开,评估结果将作为全市政务公开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区、各部门对照《评估指标》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键全政府网站栏目和功能。政府网站要严格按照《评估指标》所提出的公开内容,查漏补缺,建立和完善相应栏目并公开发布相关内容;政府网站必须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本县区政府、本部门、本单位形成的政府信息(涉密除外)必须及时、全面公开;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要认真对照办事指南的具体要求,对每个事项进行准确填写更新发布;承担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有关部门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和内容的公开;完善政府网站政务互动功能,确保依申请公开、领导信箱、调查征集等政务咨询类栏目有效可用;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推进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二是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按照《2017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市政府门户网站将进行全新改版,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3)要求,积极组织人力,及时、全面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并进行常态化的更新维护。
三是规范域名、完善网站标识。政府网站要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符合要求的中文域名,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英文域名。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使用“www.□□□.gov.cn”结构的域名,其中□□□为县区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如: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域名为www.baota.gov.cn。部门网站要使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其结构为“○○○.yanan.gov.cn”,其中○○○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如:延安市畜牧局网站域名为xmj.yanan.gov.cn。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延安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网站规范域名》(附件4)于9月20日前做好本单位网站域名的变更和解析工作。各县区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首页底部功能区要列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陕西省政府网站纠错平台”链接、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本项工作于9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结果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网站科(地址:为民服务中心4号楼108室,电话:2163108)。
四是市级各部门单位网站要统一部署在市网信办管理的党政云数据中心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上,未在该平台上部署的部门网站于9月20日前尽快迁回部署,对回迁的部门网站市网信办要积极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回迁的部门网站平稳运行。
五是市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办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负责抓好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市网信办要统筹协调抓好全市政府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在党政云数据中心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上部署的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部门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17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县区政府) ddd.doc
附件2:2017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部门).doc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100676.html
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