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110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解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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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解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工作任务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审议意见。为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现就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请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对标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市禁毒办,由市禁毒办汇总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1.政府要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快解决强制隔离戒毒、治疗场所监管治疗条件不高、设施不先进、场所床位不足、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督促县区已建监管场所尽快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

2.公安机关要完善内部考核指标体系,发挥好考核的导向作用,依法加大毒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持续不断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既要打团伙、破大案,也要打零包、摧网络、断通道,保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要规范办案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等有关刑事犯罪案件地域管辖规定,坚决杜绝引诱执法、跨地域管辖办案。建立“病残孕”特殊人员羁押、戒毒、治疗、服刑综合场所,解决特殊人群监管难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建立检举举报制度,强化对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的治安监管,强化对相关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控责任落实,严防毒品在此类场所流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规范监管秩序,在强制隔离戒毒中要严格脱毒治疗、心理矫治、康复训练各环节管理,严格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时间,严格执行探视、物品递送等规定,定期组织收戒人员尿检。努力改变吸贩毒违法犯罪人员与其它违法犯罪人员混合关押的现状,规范监管秩序,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监管效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加大收戒力度,继续保持对收戒吸毒人员工作高压态势,保持对社会面吸毒人员收戒力度,减少社会面吸毒人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在强制隔离戒毒监管场所建立警示教育基地。落实公安、社区、家庭之间相互衔接、紧密配合的跟踪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充分发挥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指导、协调,落实禁毒主体责任,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考核监督问责,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合力。(责任单位:市禁毒办)

8.强化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密集的建筑工地的监管,督促各建筑施工相关企业加强对职工的识毒防毒知识宣传教育,对各相关企业落实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规定硬性指标并制定追责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9.强化对车站、高速路口、客货运、出租车及大型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的监管;制定利用营运客货车辆非法携带运输毒品、吸食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非法携带毒品进入各类车站的管控制度;加强对交通建设施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识毒防毒知识宣传教育,对企业落实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规定硬性指标并制定追责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10.强化对机场的监管,建设流动查缉毒品站点。(责任单位:延安民航公安分局)

11.强化对火车站安检、站内广场、候车及购票等重点区域、环节的监管,建设流动查缉毒品站点。(责任单位:西延铁路公安处)

12.强化对快递业的监管,建设流动查缉毒品站点;检查督促快递企业落实毒品非法邮寄的管控制度;制定举报毒品非法运输的奖励制度;对各类快递企业落实禁毒工作实施不定期巡查。(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13.健全社区戒毒医疗机构,开展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典型,带动工作整体发展。改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法,增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效。落实公安、社区、家庭之间相互衔接、紧密配合的跟踪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完善对已戒断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帮助戒断人员解决就业方面的现实困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5.在学校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完善对已戒断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帮扶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6.完善对已戒断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医疗等方面的帮扶、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17.完善对已戒断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社会救助政策、救助机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方面的现实困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8.将禁毒工作纳入对县区、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考核办)

19. 重视禁毒机构、队伍建设,协调解决基层禁毒机构、编制、警力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20.强化禁毒工作经费保障,将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禁毒车辆等设施设备,设立禁毒工作奖励经费,调动参战民警、办案单位、举报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1.强化对网吧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检查,强化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控责任落实,严防毒品在此类场所流通。出台加强各类媒体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政策,明确刊播禁毒公益广告的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2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禁毒氛围,将禁毒相关法律法规、识毒防毒拒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列入“七五”普法重点,做到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农村、进场所。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以政务微博、微信、广播、电视、音频视频资料、民间说书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知度,增强全民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23.加强对禁毒的宣传教育,广泛刊播禁毒公益广告,开设禁毒专题电视节目。(责任单位:延安电视台)

24.加强对禁毒的宣传教育,广泛刊登禁毒公益广告,在报纸重要版面开设禁毒专题栏目。(责任单位:延安日报社)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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