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74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油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油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油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延安市油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推进油气产能建设,支持油气产业有序发展,切实解决我市境内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做好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油区社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油气生产企业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油区生产环境专项整治,解决当前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运行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力为油气企业勘探开发和生产运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石油协调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关于规范油气钻前各类收费和补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延市政办发〔2016〕91号)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要规范执法和行政审批行为,完善油气勘探开发“一站式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二是要规范涉油气收费和补偿政策,全面清理和制止各类“三乱”行为;三是要坚决打击偷贩原油及破坏油气田设施违法行为,纠正和制止阻挡油气企业车辆通行和正常生产的违法违纪行为,使各种涉油气收费得到统一规范,干扰阻挠油气田生产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破坏油气田设施、偷贩原油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油区社会综合环境得到进一步好转。
三、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提高协调服务效率
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油气井位下放县区审批的工作要求,制定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落实“一站式”服务,精减现场踏勘部门,对需要协调服务的事项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夯实工作责任,督促限期办理。行政执法应以督促落实整改为主,慎用罚款、关停等强制措施。
(二)严格执行收费补偿规定,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1.清理废止县区、部门、乡镇不符合延市政办发〔2016〕91号文件要求的各种收费补偿项目。
2.查处延市政办发〔2016〕91号文件下发后各种乱收费行为,退还所有收费,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纠正不按指定主体收费,严查不出具票据或出具非规定票据行为。
4.重点清理查处乡镇、村组乱收费。除村组集体林地、草地按规定标准补偿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及补偿。
5.清查兑付拖欠村民、集体规定项目标准补偿款。
6.各种补偿费、赔偿费张榜公布,及时足额兑付,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及标准不一等行为。
7.由市县相关部门负责督促中介机构和油气企业落实涉及钻前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规定。
(三)依法打击偷盗原油和各种不符合规定收费及阻挡行为。
1.建立和完善油田安保措施,依法打击偷盗原油设施等犯罪行为。
2.供水劳务费、挖泥浆池劳务费、油气管线开沟开挖费等其他劳务、服务性费用,由油气企业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自主确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当地农民作业,遏制劳务之外的乱收费、强行定价定额、强行承建承办。
3.坚决查处收取进场费、入场费、井眼费、押金、保证金等针对作业队伍的各种名目收费。
4.清查各种阻挡行为,对严重影响生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坚决依法查处。
(四)地企联合,共同营造良好秩序
1.油气企业建立健全涉油支出财务制度,坚决查处违规交费、变相收费、扰乱秩序行为。
2.严格执行延市政办发〔2016〕91号文件,不出现另立项目、另定标准的收费行为,按时完成一次性中介项目。
3.遵守县区井位审批决定,有异议的,报请审批机关协调解决,不出现随意阻挡行为。
4.严格依法组织钻前生产,及时按照有关要求整改非法违规行为。
5.加强油气钻井等各种作业队伍管理,不准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6.省属监狱农场等中省驻延单位要严格执行统一收费补偿标准,废除不符合规定收费及补偿项目。
四、时间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6月1日开始,2017年8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各涉油县区政府和油气企业要尽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清理整顿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按照清理整顿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梳理、调查核实和整理归类,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按照乡镇自查、县区复查、市上抽查的原则,逐级搞好检查验收工作,层层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在全市通报表扬,工作滞后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了切实加强油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油气勘探开发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宏玉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贾珉亮同志任副组长,市工信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物价局、审计局、退耕办、石油协调办、长庆油田分公司、延长油田股份公司、延长石油集团油气勘探公司、延安石油天然气公司、中石化华北分公司陕北项目部等部门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石油协调办,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石油协调办副主任童海星、苗志彬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县区及石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按照市政府总体安排,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搞好配合。这次油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以县区政府为主体,市、县区各相关部门、油气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抓好油气勘探开发专项整治工作。市、县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涉油气县区、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环保、国土、林业、水务、退耕等部门要依法按政策对涉油收费项目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收费行为;公安部门要负责抓好油气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偷贩、炼制原油以及盗窃、破坏油气田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涉油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认真清查和审计,坚决纠正和制止涉油“三乱”行为;监察、纠风部门要设立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涉及油气开发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深入一线,搞好指导,强化督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按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一批影响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运行的典型案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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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