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7〕25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7〕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5月17日(世界电信日)之前,国家相关部委将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全面进行检查,为确保该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同时将我市列入全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示范市,争取国家对我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更大扶持,现就全市加快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
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工作是加快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关键举措,是我市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的重要支撑。该项目实施以来,市全光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多次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及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各中标实施企业工程建设进度与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各县区、各有关工作部门一定要从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高度出发,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和提升民生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服务,全力做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
二、夯实责任,切实做好试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工作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保障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所需的通信机房、传输线路、建设用地优先予以支持。城管部门负责指导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配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苗木、绿篱迁移等工作。供电部门负责做好工程用电接入等相关配合工作,满足工程用电需求,保障通信设备稳定运行。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适当配套资金,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办、社区积极支持配合试点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充分利用春耕之前光缆施工的有利时机,抓早动快,全面完成光缆路由建设,确保2017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及初验,按时迎接省级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合约履行。对于未能按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情况追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一定时期内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投标资格。
三、强化督查,确保试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市全光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试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责任落得不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及时了解项目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实施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光纤到村入户改造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形成共同支持宽带网络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应用,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016年12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有线电视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发〔2016〕97号),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的方式,解决好电视宽带网络入村入户问题,从而使边远乡村的群众和城市居民同样享受便捷的网络服务,享受数字化信息化生活的好处,实现文化引领、全面脱贫。各级政府要将电信普遍服务与政府购买有线电视公共服务相结合,共同推进,相互促进,确保电信普遍服务真正惠及广大用户。市工信委、市网信办、各运营企业要充分发挥宽带网络的普惠作用,挖掘网络的深度应用,发展网络经济,不断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互联网络开发利用,结合大数据产业基地和智慧城市建设,实施“互联网+”精准扶贫,加快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文化建设。鼓励项目运营单位针对农村偏远地区在信息化应用、网络内容和服务等方面进行本土化创新,为群众提供对其生活、生产有帮助的便捷农村电商等信息化服务,引导当地群众利用宽带网络提升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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