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6〕10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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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6〕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陕发〔2016〕5号)精神,加强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姚靖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李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慎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张春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丽莉 市总工会副主席

史成莉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副书记

刘延瑞 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

白建岗 市工商联副主席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春阳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研究分析、协调解决有关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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