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6〕130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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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6〕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单位:
《延安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实行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要求,依法履责,提高市场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努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牵头推进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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