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6〕124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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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延政办函〔2016〕124号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11月24日7时40分左右,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目前已造成74人死亡,2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为此,中省安委办相继下发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5号)、《关于立即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16〕7号),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吸取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

我市属于陕北严寒地区,进入冬季以来大部分建设项目不适宜施工,处于停工状态。但也有一些建设项目,因天气回暖,还在建设施工。为充分汲取江西“11.24”特大建设施工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防止因“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引发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市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排查治理建设施工安全隐患。通过此次大检查、大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督责任,认真解决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堵塞安全隐患漏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

三、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建设施工企业自查、项目建设单位检查、建设主管部门排查、县区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市级住建、交通、水务、城管、电力等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督查组,组织专业人员对还在建设施工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逐项排查,不留死角,不放隐患。

四、检查范围

全市目前正在建设施工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电力建设等工程建设项目。重点整治各类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施工升降、吊笼、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五、检查内容

根据我市冬季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惯例,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期间,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停止施工。因特殊原因要继续施工的,建设施工企业必须要制定《冬期安全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符合冬季安全施工条件的,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未报《冬期安全施工方案》的一律停止施工作业。这次检查的重点就是已经报备《冬期安全施工方案》的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包括办理立项、 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建设手续的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越级承包等行为情况。

(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三)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对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重点工程部位进行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情况。

(四)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带班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及总监在岗履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五)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以及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抓好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要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辖区内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大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力度。要结合本县区、本行业和企业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检查,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主体,深化隐患排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职责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工程安全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未报备《冬期安全施工方案》还进行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严厉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由此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三)狠抓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实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并予以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并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议,确保各类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全大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6日前报市安委办汇总形成大检查报告,报请市政府审查后上报省安委办。

联 系 人:白小龙

联系电话:2161161 13509112141

电子信箱:53223108qq@.com.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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