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6〕66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6-2017年旅游厕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延安中心城区外围新增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6-2017年旅游厕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延安中心城区外围新增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6〕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延安市2016-2017年旅游厕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延安中心城区外围新增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延安市2016-2017年旅游厕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文化引领、旅游带动”战略,按照中、省加快旅游厕所革命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16〕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延市办字26号)要求,结合全市旅游厕所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域旅游为统领,以厕所革命为抓手,通过新建、改造一批旅游厕所,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旅游公厕服务体系,从根本上消灭旱厕,改变游客“如厕难”、“难如厕”的问题,提升延安旅游基础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打造延安旅游文明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旅游局2016年旅游厕所革命行动计划和省政府提出厕所建设“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2016-2017年,全市建设旅游厕所159座,其中2016年建设95座(新建70座、改造25座),2017年建设64座(新建44座、改造20座)。按照国家旅游厕所建设改造标准规范,加快组织实施,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
三、规划布局
全市旅游厕所建设重点以旅游景区为主,以旅游休闲步行街区、交通集散地、交通沿线、乡村旅游点为辅,详细规划布局见《延安市2016-2017年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
四、建设标准
全市旅游厕所建设规模及标准按照国家旅游局新修订的《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和《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18973国家标准,开展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
1.旅游景区的厕所按照3A级标准规划建设;旅游休闲步行街区、交通集散地、交通沿线、乡村旅游点的厕所按照2A级标准规划建设。
2.旅游厕所有关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要求,以《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指南》为主,以《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18973国家标准为辅。(详见附件)
五、实施步骤
(一)2016年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4月至5月。
2.工程建设阶段:2016年6月至10月底。
3.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
(二)2017年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2月至3月。
2.工程建设阶段:2017年3月至10月。
3.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
六、建设经费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配合、自主建设”的原则,旅游厕所建设经费由建设责任单位自筹解决。在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的同时,市属单位不足部分可向市级财政申请补助,县属单位不足部分可向县级财政申请补助。各县区旅游厕所建设方案需报经市上审批。
七、责任分工
全市旅游厕所建设由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城改办、延安新区管委会、延安圣地河谷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按照市上下达的具体建设任务组织实施。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22座,建设标准为国家3A级;市城管局2座,建设标准为国家3A级;市城改办8座,建设标准为国家3A级或2A级;新区管委会20座,建设标准为国家3A级;延安圣地河谷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7座,建设标准为国家3A级;各县区共100座,建设标准为国家3A级或2A级(详见附件)。
八、工作措施
(一)保障建设经费。各单位要加大旅游厕所建设投入力度,在做好自筹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中、省厕所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补助资金时,需完善可研、审批立项、土地、环评、规划、设计、资金筹措方案等。
(二)科学规划布局。新建和改造旅游厕所的布点、男女厕位比例、残障人士专用厕位、设施设备等,需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规划设计,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质量优良,力求厕位数量、建筑面积与游客的容量和增量相适应。
(三)倡导实用环保。积极采用节水、节能、除臭等新技术、新材料,建设实用环保、节能低碳型厕所。外型设计和内部装饰力求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并适度美化室内外环境,增加文化氛围,满足不同游客的如厕需求,让如厕成为一种文化体验和美的享受。
(四)营造文明氛围。把旅游厕所革命与“2+1”三城联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开展“游客最满意旅游厕所”评选活动,邀请媒体对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旅游厕所建设,倡导文明如厕、爱护厕所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与服务。
(五)加强厕所管理维护。积极探索“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机制,创新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模式,鼓励外包服务,将旅游厕所的清洁、管护等通过招标方式实行市场化管理。建立完善旅游厕所管理和卫生保洁制度,达到无污染、无污物、无蚊蝇、无异味的国家管理标准。
(六)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旅游厕所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考核评比相结合,坚持在每月10日前将厕所建设进展情况上报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汇总后在全市进行通报。年底要组织检查验收,严格兑现奖惩。
延安中心城区外围新增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16〕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延市办字26号)要求,现就中心城区外围新增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范围
延安中心城区外围高速公路连接线(G65延安南、延安北连接线,G65W万花出口连接线、枣园出口连接线),G210姚店镇向西至长青路三岔路口。
二、建设类型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三、建设原则
(一)人性化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布设,规范建设,充分体现标识系统的宣传、引导、指示作用。
(二)规范化原则。在通用符号、内容、尺寸、高度、布点和安装位置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特色化原则。突出地域文化的个性与特色,体现公共服务功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四、建设标准
参考的标准和规范:《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0001-200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15566-2007);《城市公共交通标志》(GB/T5845-2008);《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向导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LB/T012-2011);《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LB/T013-2011)。
五、建设地点
(一)G65延安南连接线
1.在G65延安南出口连接线200米处设置1块,引导中心城区重点旅游景区。
2.在G210金地葵花汽车城岔路口和高坡村各设置1块,引导中心城区重点旅游景区。
(二)G65W万花出口连接线
1.在G65W万花出口连接线200米处设置1块,引导中心城区重点旅游景区和万花山旅游景区。
2.在G65W万花出口连接线付家湾村口处设置1块,引导中心城区重点旅游景区和万花山旅游景区。
3.在万花路肖林村、锁崖村、延安大学医学院、互通桥等处各设置1块,引导中心城区重点旅游景区。
(三)G65延安北连接线
1.在延安北出口连接线丁字路口处设置1块,引导中心城区和圣地河谷文化旅游园区。
2.在S206石圪塔村、杨家湾大桥、兰家坪十字等处各设置1块,引导中心城区重点旅游景区。
(四)G65枣园出口连接线
1.在G65W枣园出口连接线200米处设置一块,引导中心城区重点旅游景区。
2.在S303裴庄村、莫家湾三岔路口、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枣园旧址景区三岔路口、干部学院前(后)门、科技馆前(后)门、兰家坪十字等处各设置1块,引导中心城区重点旅游景区。
(五)G210姚店镇向西至长青路三岔路口连接线
在姚店大桥十字路口、李渠镇镇区街道、碾庄三岔路口、G210与长青路三岔路口等处各设置1块,引导中心城区重点旅游景区。
(六)长青路机场连接线
在长青路机场连接线丁字路口、桥儿沟鲁艺旧址、延安电视台等处各设置1块,引导中心城区重点旅游景区。
(七)旅游景区外围导入标识系统
在宝塔山景区、枣园革命旧址、杨家岭革命旧址、中共西北局革命旧址、延安革命纪念馆、清凉山革命旧址、凤凰山革命旧址、桥儿沟鲁艺革命旧址、南泥湾革命旧址、陕甘宁边区政府旧址、陕甘宁边区银行旧址、高等法院旧址、军委三局旧址、“四八”烈士陵园、杜公祠、万花山景区、圣地河谷文化旅游园区、枣园文化广场、延安保育院剧院、延安保卫战景区、延安民俗文化影视城等旅游景区外围设置导入标识。
按照《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LB/T 013-2011)国家标准,设置景区外围导入系统、游览导向系统、导出系统等类型,结合各景区实际情况加以设置。
六、建设要求
(一)旅游引导标识系统的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交警支队。
(二)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旅游局、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城管局、交警支队、规划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外围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设工作。
(三)由市城管局牵头,市旅游局、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规划局、质监局、交警支队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区内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设工作。
(四)由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牵头,市旅游局、城管局、规划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旅游景区外围导入标识系统建设工作。
(五)旅游交通标识建设是发展全域旅游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具体建设从2016年6月初开始,8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旅游引导标识系统的规划、设计、制作、设置等经费由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自主向市财政局申请核拨。设计方案需报请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将对建设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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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