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6〕14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6〕14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25号),将延安确定为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调查试点市。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延安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马宏玉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王利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宏斌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刘欢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张 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剑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郝明建 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建民 市水务局副局长
兰云发 市农业局副局长
马 帆 市审计局副局长
薛 炜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钢弟 市畜牧局副局长
王志海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延安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志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综合科,具体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办公室主任 王志海(兼)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副 主 任 赵香芸 市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成 员 王冰燕 市统计局主任科员
魏 鹏 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金融科科长
乔东波 市财政局行政科科长
李海英 市环境保护局生态科科长
景整风 市水务局水资源管理局局长
张亚琳 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刘柏青 市审计局法规科科长
乔 磊 市林业局计财科科长
宋 珍 市畜牧局草原站书记
联 系 人:王冰燕
联系电话:0911-2136705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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