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20〕5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2020年第一批总部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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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2020年第一批总部企业的通知
榕政办〔202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榕发改服外〔2017〕34 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认定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我市2020年第一批总部企业,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兑现扶持政策。具体名单如下:
一、综合型总部企业
1.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福建省建设人力资源集团股份公司
3.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4.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5.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6.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8.福州万山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二、新引进运营中心职能总部
福建联创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研发中心职能总部
1.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福建建中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销售中心职能总部
1.福建省平行进口汽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福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五、省外企业在福州市新设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
中电建(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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