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9〕14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合并和暂停实施一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3 03:35:29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合并和暂停实施一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榕政办〔2019〕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经研究,决定取消、下放、合并和暂停实施一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目录,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对本轮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原实施机关不得再进行审批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审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取消后,还需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相关部门要制定并落实后续监管措施和办法,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对本轮决定下放至县(市)区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实施机关和承接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由原实施机关提出承接意见和落实措施,并指导承接机关在二十日内完成承接工作。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司法局、市效能办要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本轮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2.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3.合并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4.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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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福州市, 榕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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