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9〕1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2019年第二批总部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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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2019年第二批总部企业的通知





榕政办〔2019〕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的通知》(榕委发〔2017〕5号)、《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榕发改服外〔2017〕3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认定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我市2019年第二批总部企业,并按有关规定分别兑现扶持政策。现将具体名单通知如下:


一、现有综合型总部企业:


1.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四创科技有限公司


3.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4.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现有运营中心职能总部:


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


三、现有研发中心职能总部: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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